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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后一棍子砸在他身上之时,阎时煜体内的剑骨现世,凌厉的剑宛若水般自他的身后瞬间爆发,剑如芒,个杂役瞬间剑撕成碎片。
汹涌的灵力冲破了他的理智,阎时煜捡起掉在地上的长剑冲进陆家,生生屠了陆家满门,唯独留下了陆家院内的一小狗,哪怕他理智全无之时,他依旧记得,林江绾喜欢猫猫狗狗。
他将个浑身染血的小狗带了来,告诉,怕。
他会一在。
哪怕这多年过去,林江绾仍是记得他怀抱的温度,夹杂着夜间的霜凉,胸口却是滚烫,颗炽热的脏剧烈地跳动着,熨着冰冷的掌。
屠人满门之太过恶劣,个小千界再容不得他们,他便带着林江绾逃离了个小千界,一跌跌撞撞地摸索,为容貌太盛,惹了不少人的垂涎,不论对面是谁,阎时煜总是坚定地挡在的身,拦住了所有来自界的恶与贪婪。
他的脾大,子刚烈,在林江绾面却总克制着三分,少年的感炽热而灼烈。
他逼的像紧绷,蓄势待发的弦,修为飞速进步,后来他们拜了欢宗,这个宗门算不得盛,却能短暂地庇佑他们一时。
而后阎时煜便成了高高在上的剑宗少主,他身怀剑骨,姿纵横,不过短短两三年,便已跻身顶尖行列,剑啸八方。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欢宗的沧断,厚的木桥岁侵蚀已拦腰折断,下的王朝古木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