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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是失了,可是狠狠被捅了一啊!
手掌白的眼睛瞬间融,飞快消掉角膜虹膜晶状玻璃。
细胞团的触手沿着视神经路,取脑。
让少点痛苦,是给予的仁慈。
喊没喊一声,够安乐吧?
混混的记忆无关紧,林默先灭活了的脑细胞才吸收的。
一件件衣从汉身脱落,几钟功夫血肉消殆尽。
没有网的街真的可为所欲为!
嗯,太繁华的不,里有监控的,且眼睛。
无论谁见了这一幕会一辈忘不掉。
伙身有两千美刀,有几张钞票带着血,鲜的。
还有几张信卡,及一手枪。
死不冤,不是一次了,且伤了。
照扎,受害活不活难说。
不浪费,林默拿着枪找一处黑帮聚集区。
记忆是绝不可靠近的存在。
可现在?逛逛超市。
几黑哥们围着一张桌坐着聊。
“嘿,哥们,枪不?便宜,50刀。”
走了过,两手指拎着格洛克手枪晃了晃。
“黄皮猴!竟敢来这里!”
黑汉一掏一枪,指着林默的头。
“钱,枪放给滚!!”
这是对待孔的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