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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上虽不全是这种无能辈,国策大分要出这种人的里,林瑜就觉得大涂迟早要完。
如爹,列卿,廷尉职,掌刑罚审判,在现低是全国法院院长,结他对法律条一无所,断案全凭感觉,突出一个人治大于法治。
这还是有一书房,瞧见爹偶尔带的卷宗发现的。
卷宗说一女子,丈夫在征战,久没有传消息,于是乡人认为他死了,女子便在父母的安排下改嫁,结丈夫来了。
人告发,后上传递交到了廷尉。
林衍认为,丈夫没有下葬,则视为婚姻关存续,该女子在有丈夫的况下,未经丈夫同而改嫁,应当判死刑。
林瑜卷宗复复了遍,还以为己错了。
死刑?
这就死刑?
不信邪的己找到了父亲书房里积灰了的律法典,翻了半,终于找到了类的应用法条:
夫在,妻逃而私改嫁,应判黔面,城旦舂。
黔面城旦舂虽也是罚劳改,和死刑差未免也有点大。
这跟父亲说了,林衍当时了翻出来的法条,了卷宗,大笔一挥,无所谓:“就按照阿瑜说的定吧。”
他轻飘飘的一笔,就是一条人的。
林瑜当时脸色发白,觉得如己是民,在这样草菅人的世界上,未免太过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