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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渊之看向阿弟,想让对方给出答案,可一个五岁的孩子能看出么?
阿弟现在想着就是马上可以吃晌午饭了,他从凳子上滑下来,看着呆愣愣的傅渊之说道,“大哥哥,,吃饭去!”
傅渊之,“……”
他在望么?
一个只想着饭的五岁孩童,能给他么提?
呵呵
虽然有了入,宋欢也没有计划马上就吃上饭,但是可以煮浓稠的粥。
稠是怎么稠?就是漂着的汤也是浓稠洁的。
炖了一晚上的四筒骨,汤汁浓郁,泛着一层薄薄的,粥是用筒骨汤煮出来的,丢了一小块姜进入调味。
粥浓稠软绵,骨香浓郁,入滑,润可,滋味凡,这是这么久以来在家吃的最舒服的一顿,就连阿弟和傅渊之也吃的有滋有味。
阿弟留下来的馒头一分为三,进粥里吃也不掩其,微微的甜意让阿弟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宋欢一连吃了两碗满满的粥,这有了饱意。
个人靠着院里的大树眯着眼,享微凉的夏风,哼着小曲,好不悠闲。
阿弟在一旁有样学样,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傅渊之在厨房尾出来后就看到这一幕,眼睛里倒映着两个人渐渐,随聚焦在那个大的上,来晰,彩也来丰富,慢慢的那个就像魔力一向四渗开,溢满了个瞳孔。
黑曜不是黑曜,而是一幅精雕细琢的人像画。
东流逝水,桂飘香
转眼,月十四就到了。
大早,宋欢就阿弟这个人形闹钟给闹醒了。
三天的时间,宋欢天都会进山,累计获了两只山鸡,三只野兔。
傅渊之也跟着进了两次山,他主要是去捡板栗和菌子,这两样主要是为过冬储备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