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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两兄弟对视一眼,都看出各自眼中的惊讶。
“你说的?”休斯顿有些不相地量了一下康。
怎么看都不像是搞乐的人,连现在最潮的oversize衣服都不穿,一T恤牛仔裤像是爱学习的乖乖仔。
“当然。”康端起热咖啡,吹吹气,又抿了一,心说李生会享,这咖啡不错啊。
随后继续说:“你说的那首歌的歌,是不是贾斯汀-汀莱。”
“呃。”迈尔望向哥哥,休斯顿眼睛四处瞟了瞟,好像有些心虚。
其实他本没听出来那首歌有多棒,只是电台的主人一个劲儿地夸,说女士们会多喜欢这种型的节奏鲁斯,他随和弟弟吹了吹。
于歌么的,他又怎么会记得……
康见了他的反应,心里暗笑说果然是桶水。
这个时代的媒体还没有发展起来,电台依旧是少年获得乐资讯最直的途径。
康猜到这小子应该只是从电台那里听到了DJ吹嘘这首歌,自其实并不懂。
他说最女孩很喜欢这种摇滚型的鲁斯,那就是大错错了。
因为直到贾斯汀这张专辑大火之后,这混合各种的乐正进了听众的视野。
而按照billboard榜单,现在的女孩们应该还是喜欢Nelly的黑人情鲁斯。
“没关系,如果你们想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去见见他,正好最他们也在纳维尔。”
“的?”两兄弟听到这话脸上顿时都有惊喜之。
球星么的,哪有娱乐明星讨女孩们喜欢?
如果能认识唱这首歌的歌,他们兄弟去学校后也就多了一个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