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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锤子的密室啊?
简直浪费脑细胞!
陆时当然知道夏漱的想法,解释道:“我之所以说《屋》写得好,是因为作为福尔摩斯的归来,它是一篇极其成功的作品。你想想华生和福尔摩斯的重逢,华生是怎么说的?”
一旁的库珀说道:“不用想,我有《滨杂》。”
说着,他念了原文:
“
‘福尔摩斯,我简直不敢相自的眼睛。天哪!上这么多人,单单会是你在我书房中站着。’
”
陆时又问:“关于福尔摩斯外貌的描述又如何?”
库珀继续道:
“
‘福尔摩斯全裹在一件卖书人穿的破旧长外套里,剩下看得见的只有那一堆发和在桌上的旧书。他显得比以前加瘦、机警,但他那张鹰似的脸上带着一丝苍的颜,使我看出来他最一阵子生活不规。’
”
不用读下去了。
陆时的意很明,作为福尔摩斯的粉丝,看到这两,怎么可能不同?
夏漱会意,
“这么说,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屋》的反派莫兰上校在前作就频繁出现,由他作为《归来记》第一个短篇的凶,情怀满。”
陆时点头,
“对,情怀!你说到了重点。所以我会说《屋》是常不错的作品。”
对于粉丝,福尔摩斯的归来只带来动就可以了,优秀的诡计、精彩的探险不过是些无所谓的添头。
不得不承认,道尔摸准了读者的心里。
但陆时并不害怕,
他拿出《霍比特人》的稿件,递给库珀:“请您过,我尊敬的主编大人。”
库珀苦笑,
“么‘尊敬的主编大人’,你就挖苦我了。”
他接过稿件,开始阅读。
很快,他瞪大了眼睛,语无伦次道:“这是……唔……怎么会……为么……”
陆时轻咳一声,
“库珀生,你把它读吧。”
库珀脸上的震惊变成了严肃,开始逐字逐句地阅读《霍比特人》。
这部小说并没有多长,可好歹也要个小时,
等库珀读,太阳都快要落山了,夕阳的余晖驱散终年笼罩伦敦的雾气,在舰队河的波粼粼上留下殷红的斑。
“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