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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来一旬。
阿瑟·柯南·尔坐在桌,右手拿着笔,对着眼的稿纸呆。
稿纸写了文章的名字——
《空屋》。
这是福尔摩斯列的短篇集《归来记》的一篇。
尔早已经了故的梗概,是烦,导致每每笔,总感觉有哪里不太对,便放笔,回点,构思文章该怎写。
实,尔是不信了,
即《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销不错,还是有被《无还》压了一头的感觉。
在这时,爱妻霍金斯推门进入房间,
吱呀——
门轻响。
尔烦躁挠挠头,问:“吃饭的时间了吗?”
霍金斯有疼,走轻揉尔的眉,似乎将里的皱纹开,
她问:“怎不打字?”
尔更烦躁了,
往创确实喜欢打字,是在有思路的况,思路不断,不担卡文修改类的问。
可现在……
“手写更便一。”
尔嘴硬。
霍金斯隐约察觉丈夫的绪不,便不再说,硬是将丈夫拉来,
她在推着尔往门走,
“刮胡,咱们吃!”
尔为写,忙不知,有不修边幅,胡拉碴,像是刚从丛林来类会的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