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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了,那家人从老到少,一个都是他们的奴隶。
“就说天见到的那个藏族姑娘,珍,是他们家这一代唯一的孩子,还没有结婚生育。”秦嘉把温杯拿出来,开后递给乐瞳,让喝水润唇。
乐瞳接过来抿了一,仰头看着他说:“这里的人不是结婚都很早吗?多大了?看起来在这里是早该结婚的年纪了。”
“实是这样。”秦嘉说,“如果按照本地人的习惯,这个年纪孩子都已经生了,但没有结婚,也不想生育,因为生下来就是给祝巫族继续当奴隶。”
“年轻人总是和老一辈的人想不同。当年的人觉得给祝巫族奴隶没么,反正给谁奴隶都是一样。但现在不一样了。革开以来,孩子们都有了学习的愿望。珍小时候就很喜欢读书,可是这一辈唯一的孩子,注定不能去大的城市读书,哪怕考上了好的大学,也只能弃。”
乐瞳忽然就明珍为么愿意和秦嘉合作了。
女孩子一定得读书,读的多好,这是一直以来的理念。
珍喜欢读书,也一直在读书,从秦嘉的话里可以判断出,肯定是考上了理想的大学的,可是没能去读。
试想一下,如果换成自,考上想去的大学之后剥夺读书的权利,留在老家给人当个送补给的奴隶,还要迫婚育,以后代代的孩子都要像自这样,那也不会选择结婚生子,也会奋起反抗。
实在是太痛苦了。
“起初并不我,找到也只是觉得我有点小本事,本没办法和那边抗衡,和我合作只会加死亡,我不是正可以选择的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