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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拿着。”黑的主人汤姆封信抛给了我,“记啊,欠我的。”
莫尔斯哭丧着脸,一脸愤。
“当,喏,拿着。”我纸袋递给了汤姆。谁莫尔斯的脸色一变,从愤变回了,乐呵呵地凑到汤姆的旁边,从纸袋里翻了翻,拿出了一块面包,塞进了嘴里。我这才识到他们俩这是伙在算计我。
“们俩...”
“谢了,科。”汤姆笑嘻嘻地说,我了个抱歉的势。
“算了,就不计较们俩了。”着里的信,我可没功夫会他们,同样,他们也到了这一点。
这封信跟的不一样,的信封是用棕色的软纸做成的,拿着的时候会发出沙沙声,这封信的信封则是用纯白色的卡纸做成的,质地硬,拿着的时候会发出哗啦声。这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寄信人这一项。寄信人不是父亲和伦娜,而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这个名字长——奥伦莎·M·E·弗拉米尔·施密——还是跟我一个姓氏。据名字来,寄信人应该是个女。这封信同样带着一股淡淡的香,跟伦娜的幽香不同,这是一股奶油的味。奶油?
信里的内容简单,简单到有一句话:我来了。
奥伦莎,是谁?这封信是什思?会不会是寄错了?收信人栏分写着科·施密,而且收信队的番号写一清楚,也没有搞错啊?
我问过了他人,他们不奥伦莎是谁。不过据这个姓氏,我觉应该跟我们有点关,是我这个姓应该算是大姓了,也许关不大。总,写封信回,问问这个奥伦莎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