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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七十,深夜。
东,城,胡子巷,某间院子。
穿着破皮袄、脑袋、皮肤黝黑、大魁梧、满身臭味的胡人乌答,推门而。
进到屋子,一个眼神如鹰似蛇的朝贵人,上下打一番,露出满的笑容。
头胡人的眼中没有畏惧,没有奇,仿佛荒芜的盐碱地,不到一点点生的绿。
这是一头孤狼。
当,刘能忽略了一个例。
当他抖开袋子,落下个灿灿的金元宝时,乌达的眼中多了一丝贪婪。
着眼硕大的金元宝,他没有犹豫,下了这单送的买卖。
为了这笔巨款,为了族人有子,死就死吧。
刘能露出冷漠的赞许,仿佛乌达以要暗杀的目标,如蝼蚁一般,无足轻。
侯爷的话,就是一切。
为了给袁绍以袁家一个教训,雍州务头子赶到东,首启用凶悍狡猾的胡人杀。
乌达的身极为出,为了杀掉霸占家牧场的部落头领的儿子,他在源旁的泥坑中潜伏了三,终将崽子连同个护卫全数砍头。
部落头领发誓为儿子报仇,无人收留不敢家的乌达,能逃,潜藏在东讨生。
锦衣卫密谍发现窘迫的乌达后,招为死士,按给予一费用。
所以,刘能来了之后,梭哈。
掉太傅袁隗,除了十两金元宝,还会支持的部落夺源。
当,杀袁隗靠乌达还不够,刘能了周密的调查与布置,甚至准备了B计划。
侯爷叫人更死,谁敢留到六更?
什?没有六更,啊,这不要。
要的是,袁绍就会抵达东,为叔父守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