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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雨瞳大吃一惊,甚还没来得及喊住就看见大着跑远,不一会就变成了黑暗之中的一个点。
但是的无暇四顾,因为边还有两只丧尸狼。
在两个女人到偷袭之后,最出现的那只丧尸狼也终于等来了出的机会。在小刀两个女人的声吸引,侧头的一瞬间,那只狼就朝他扑了上去。
小刀猝不及防,他现在满脑子想的是怎么会有丧尸狼?这到底是么东?但当狼扑上来的一瞬间,他之前的防备并未撤销,神经反射一的抓住了丧尸狼的两只耳朵,用力向前一扯。
丧尸狼哀嚎一声,失去了前冲的力气,顺着耳朵扯的方向后退。
丧尸狼也会怕痛?黄毛男人到奇怪,但现在不多想。他还不是熟练的猎人,也从未有过此种经验,只是凭借着人述的经验捏着丧尸狼的两只耳朵,去折它的脖子。
但是最好的机会已经失去了。
他翻转榔头的时候差点狼反咬到,慌忙松了,那只狼甩着脑袋退了,不大胆冒进,而是凶狠地看着他。
而片刻之前对着洛雨瞳扑的那只狼并没有继续纠缠他,而是敏锐了发现了刚刚松的小刀,这还喘不到一气的瞬间松懈对它而言是极好的机会,直接朝他猛扑过去。
如果说小刀现在有么事常后悔,就是他没有带枪。事实上他很少带枪,除是迫不得已。从小他就喜欢特立独行,喜欢和人不一样,所以他书明明念得很好却不读,人都离开小镇去跑生意他不去,人生死沉浮快意人生他不稀罕。为了把自和那些他称为莽夫的人分开,他不带枪。他比雷聪明,但没能像雷一样执着地坚,而是在性的自由自在中慢慢到了一个有些尴尬的境地。
外地人看不起他因为他是区人,区人看不上他因为他不像个区人,不过好在他还能偏一隅,与自喜欢的机械相伴,自得其乐。
小刀眼余瞄到另一只狼扑了过来,心中大惊,他不知怎么应对,也没有么办法能应对。这关键时刻,区人的特质发挥了作用,他十分敏捷地拔出了在后腰的匕首,一声暴喝!朝扑来的狼直冲过去!主的就是一个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