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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唱着岁月流逝的苦歌,慢慢对浪漫嗤之以鼻,正如我记下那些杂乱文字时,人们看到的不过是一个昏昏欲睡又要写字的傻子,摇头开,或许还声骂一句。想要人们的同是不易的:他不能变我,我不能左右他,这又何必争吵着比较现实与浪漫呢?熟悉,慢慢滋生罪恶。日里人们的喧闹中,没有人会停下脚看单调得只有一挂太阳的刺眼的天,而夜晚,静了,浪漫的人望向月。
虽然与店主寡言,但店里的一条狗与我很熟。我没有听过店主它的字,只能在心里用“狗”这个简单的标签。狗不普通,不像其他狗兴奋地直着前脚,摇着尾巴向人膝盖上扑,它很静,见到我也只会象征性地摇摇尾巴,陪着我进店门。我有时甚觉得,它是一只高贵的狗似乎不恰当,用一匹体贴的狼形它似乎加合适,或者说,他。我有时在包中装一火腿肠,替狗撕开包装,它静,从地啃着,它吃食的样子让我明它是狗,它是一条狗,我与它也不能产生鸣。店主不看,也不说话。
我住在咖啡店街背后的一个小区,楼的一个小屋里,不大,但够用了。我不常理物,东一层层堆起,但并不难找,在我一堆无用的记忆里,可以找到我下某件东的一瞬间,如此知道它们的大概位置。在翻找时碰见某些勾人忆的东,又会费寂寞的时间,沉溺在过去。
人们喜欢有条理的东,他们遇见某件有序得出奇的事物,往往如获宝,以一种兴奋而骄傲的姿态向边的人介绍:这是一个最标准的建筑,这是一个最的矩形……当然,人们不会挺起胸膛介绍一个杂乱的建筑,因为是有上限的,不是无下限的,大家都奉为圭臬,但又无法实现,那会很难。因此我喜欢上了不。杂乱是无碍的,我常能在杂乱中遇见惊喜,但脏是有碍的,一层薄灰不脏,脏的常是人们带来的东,所以我小心地和房子相处,尽量不让自污染了它。
小区里的楼并不高,我屋子的楼顶是天台了。四楼却很高,在天台上我甚看不到很远。去咖啡店约莫分钟可以到,路上有座垃圾站,也是小区流浪猫狗聚的地方——它们作为生命的的很可悲,仅仅是在垃圾堆中翻找食物,它们又脏又乱。人们厌恶它们,但不能变它们,这种不平等的关系不会在人们脑中停留,事太多,那厌恶也会忘却。这厌恶在一个人脑中产生又消失,乎没有人能知它,就像一首咿呀怪唱的诗。
不得不提厌恶,厌恶有缘由,但缘由不一定是相。树本是立着的,雨无由挂在上面,风无由使劲一吹,树下的人无由淋了一顿,人会厌恶树。因而我是讨厌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