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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觉间,两瓶啤酒已经见底,阿梅喝脸微微发红,时已是傍晚,饭店里的人越来越多,范剑还再拿瓶酒,我时止住,我,
“不喝了,我酒不,我下来还呢。”
“哎,下咱喝。”
范剑说罢,他目光一转,神色顿时变警惕来。
察觉到范剑的异样后,我不一愣,顺着他目光,见饭店门口不何时出现个年轻人。
他们身穿白背,个个人马大,膀大腰圆,中一个还染着红毛,胳膊上纹着狰狞的纹身,脖子上挂着拇粗的大金链,里的,一副来不善的样子。
红毛似乎是领头的,他中握着一棒球棍,满脸的嚣张样。
饭店里的他客人大不敢喘,他们一见到来势汹汹的人,就像见了虎一般,纷纷下筷子从后门跑了出。
范剑的脸色顿时难来,他轻声,
“咱赶紧走,这混混咱惹不。”
范剑的声音有颤抖,阿梅也吓花容失色,见他俩一副走的势头,我也不惹上什麻烦,便无奈地点点头。
当我们背上囊准备离开时,三个混混已径来到我们桌,中一个身材矮胖的混混拦在我们身,满脸戏谑的,
“哎?怎们仨咋走这慢呐?的人儿逃单了,莫非们仨也逃?”
矮胖男人说罢,一屁股坐到椅子上,不断晃动着他的大粗腿。
见一幕,我便出这混子找茬,他们估计索取钱财,我们的钱也是下墓时拿换来的,岂能拱让?
范剑抽了抽嘴,他沉默片刻后,轻声,
“我们没逃单,我们结完账就走。”
矮胖混混一听,哈哈大笑了来,他不断拍打着他的肚皮,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