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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芳相接中,径直来,我徐徐转,直到坐到我的对面。看着臂上的膏和绷带,我像瞬间卡住了壳,不知该说些么——只在内心暗自啧叹这人的心竟是有多大!
“老王,我把小芳带来你不会介意吧?”兰兰撒娇的摇着上。
“哪里哪里,怎么会!人多热闹嘛!说啦,我这兄弟可也是对芳女慕良久……嘿嘿!对吧?”王乐说着对我一阵挤眉弄眼,见我没有理睬,自顾自地起哈哈,“不过芳大女天这型很致啊,哈哈!么个情况啊?”
“喔,不小心摔了一跤而已,不耽误喝酒!”小芳笑着说,不觉看我一眼。
我的心里一顿,知道原来并没有把我撞到的事告诉何人。
“还说呢!就住那个鬼地方,黑漆麻乌的,不摔跤怪……不知你那么抠门嘛,租那里住……”兰兰嫌怨的撇着嘴。
“好啦,揭我的短了,可是你硬把我来的,你这样我可要去睡觉了。”小芳故意截住兰兰的话茬。
“哦,对了,那天晚上你不是找过我要小芳的住址?”兰兰突然望向我。
“喔,是……我……”
“啥玩意儿?”王乐的眼睛霍地发亮,像是在我的脸上看到了子,“我去,老弟,没看出来啊,原来你丫的这么主动的,快……快说说看,那晚你俩……”
“去你的,我不像你,我是……”
“他路过借给我本书而已。”小芳一句话瞬间化解了我的所有尴尬,接着故意又提高嗓门,“我说隔壁老王,你这酒还开不开了?你和兰兰还是天生一对,总爱听人家隐私。”
“哦,对,对,开酒开酒。”王乐终于想起了中久久悬起的开酒扳,眼睛仍旧向我斜瞥。
“你这样子……的可以喝酒?”我将将疑的问小芳。
“你啥意,情觉得我一只喝不过你咋滴!”小芳笑看着我,那眼神像是在说——“你啰嗦”。
酒馆内想起了JustinTimberlake的《fivehundredmiles》,配搭着馆内幽暗的灯以及屋外飘洒的如丝细雨,我们仿佛也正坐在一趟没有终点的旅途车上。我们四个人就好像是四个在不同站台上车的旅客,在这里不而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