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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
高军眯着眼。
没等一会儿,就听到一声狂吠,一条一身粘稠的鬣狗冲了出来,冲拾荒,张开血盆大口,咬在拾荒格挡的臂上。
这脑袋用力一抖,就扯下一块肉。
“啊啊!!”
惨叫声,听得人发麻。
见两名穿着兽皮套,身高在2米左右,绿皮肤的高大身影在后面慢吞吞地走过来。
一人里拿着1.5米左右的铁标枪,另一人里拿着一燧发枪,腰间挂着工粗劣的斧头,里还挥着狗链。
柯讷的瞳孔一缩。
“变种人!”
这两个人的身份一这肮脏的肤就。
高军眉毛就像是发动一样,劲抖着。
怎这里会有变种人?
当发现一个时,就说,这附近7里内肯定有他的部落组织。
拾荒已经啃咬得面目全非了。
没一会,就彻底咽,沦为鬣狗食。
高军不跟变种人发生冲突,用眼神示柯讷了个往后挪。
骤!
在进食的畜生瞬间抬头,浑身肌肉紧绷,凶狠地朝着己的方狂吠不止。
这狗,的信仰FBI吗?
狗鼻子灵?
“!”
高军脸一变,拉着柯讷就往后一滚。
一黑影从空飞了下来。
砰!!
石子扎碎了,定睛一,一标枪插在地上,尾翼还在疯狂抖动。
高军头皮发麻,差一点…
己就要串成糖葫芦了。
变种人的神经应速度真快啊,怪不得,在荒野,遇到异种的生存率遇到他们要大,畜生有吃饱的时候,吃饱了,可就不追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