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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于林晓和阿黛尔这样的专业侦察兵来说,再差劲的枪也他们上的这支步枪要多,林晓没有尺子,他也可以大致判断出己上的这玩至少有1.3米长了,对于己用的武器而言,的还的离谱,要,己在警队时用的种作战突击步枪总长也才730mm左右,轻的可以单操纵。当,这两实不能较,们身就不是一个时的东西。
以林晓的个人观点来,这个世界的军人有这样一步枪作为武器实已经不错了。是林晓也的确没有学过怎用这种长的步枪作战,作为一名侦察兵,他拿着这玩无灵动,所以他才对克里夫的枪样感兴趣。毕竟侦察兵不会与敌人面交锋,灵动才是关键,而一枪就算再沉再不操纵,也显用这种方阵步兵长的步枪更有优势。
“怎?我着一在盯着这玩,忘了己上的枪了。用过这玩吗?”
听到教官询问己,林晓点了点头,随即说:“没错,教官,我的确在这用过枪械……不过没有用过们的这种步枪。是的射击识我还是的。”
“……哈,现在里的这支枪,是帝国军队年的步枪,我们这人给的俗名叫“火龙”。栓动步枪,长在1.4米左右,装上刺刀后差不多1.7米,弹仓供弹,可以装六发子弹,没有动保险,没什问吧?说过用过枪支,简单的瞄准射击肯定会吧?来,让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