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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惊悚的话让菜长红浮想联翩,绝望地合了合眼,不作声。
对方见状,也只是把那杯用生锈的不锈钢杯盛着的水,到那只因为疼痛还在不断颤抖的边,然后到了篝火旁,开始处理一只灰黑的野山兔。
开水浇在浓密的兔毛上,散发出一阵阵血腥的气息,让菜长红到反胃。兔毛拔掉时,掀出的粉红的皮,让不忍直视地过头去。
不过,惊恐之余,的心中也逐渐爬满了好奇:
兔子是吃草的,草都没了快年了,还怎么能活着?
于是壮着胆子问:“你是从哪里。。。”
对方似乎很了解的疑惑,一边一撮一撮地拔着兔毛,一边连续不断地解释着,像是在倾诉,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宁镇山上从来都不缺这东。它们生命力顽,繁殖欲旺盛。如果你在春夏之际爬上山,就会发现一,都会有个快得像箭一样的,从眼前掠过。
这东可不好逮住。当它们惊后,从草丛中窜过时,度快得就像夏天里快移动的云遮挡阳在地面上投下的子一样。在我的家乡,这种东也不好逮。
它们会在冬天来临之际,把自喂得饱饱的。挖出的洞穴,在里面堆满草。凛冽的冬风丝毫不会入侵到它们温暖的洞穴,它们只会窝在草堆里,慢慢消耗着过多的脂肪,直到春天来临。
不过,也许是因为总是刮沙子,年的春天,来得格外地晚。
它们就这样恋恋不舍地在洞穴里躲到初夏、躲到囤积的草吃,迫不得已出来觅食。
它们疯狂地啃食一切,残存的草、树、苔藓都不过,却还是因为食物不足,日渐消瘦、日渐虚弱。
这样,我有机会在没有猎枪的情况下逮到它们。”
说,他举起全拔好毛的红彤彤的兔子,冲菜长红晃了晃,“你看,它已经快要皮包骨了。”
菜长红的始终避着,注视着地面上那火映得份庞大的,问:
“你提到了你的家乡,你的家乡在哪里?”
“哈萨克斯坦。”对方淡然地说着,头也不抬地从地上捡起一把刀,把那条已经瘦到皮肤褶皱的躯开膛破肚。
“我们游牧而生,我曾是我们部落最好的猎,我的族人永远都能穿上最厚实的皮毛,吃最丰盛的晚餐,我的母亲心灵巧,还会为我们酿酒。
不过有一天,生病了,丰盛的食物都无法让好起来。为了给治病,我会在狩猎季上满满一麻袋的大鹿、大羚羊的,境到这边换成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