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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火牛捕猎队全部死了,个人死亡前对自的恶毒诅咒还萦绕在耳边,人就这些恶魔嚼碎吞食了,甚还有零碎血肉和内脏碎片溅到自上。
如果自不成务的话,不但是马上会活活吃掉,而自的家人肯定也会不得好死,毕竟,自以前就过这种灭毁家的脏活,在自那高贵的主子们眼里,自这些贱民的命就不是命。
此时,庄奴的心里隐约闪过一个跟他不道的那个同族班邦一样的念头:
恨不生为丰饶人。
心如死灰的庄奴颤巍巍的爬了起来,虽然,自是免不了一死的,使这些魔族不吃了他,但是主子也不可能留下他这个活,为了家人,他只能继续成这个必死的务。
注定必死的一魔一人通过智脑翻译沟通好务之后,尼高斯在地上画了一个简单的地形图,刚他已经通过庄奴的智脑了解了这片区域的地形分,吩咐下属道:
“赫苏斯、多,你们俩分带队服凶兽和普通野兽,天亮之前开始让地面兽前进,等到地面凶兽猴子的营区之前,秃,你带领飞行兽从中快突击,以地联合攻击,一举击溃猴子的兵营,然后你们就可以自由活动了,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你们自了”。
又从上拿出两片骨符:“这两个骨符,是魂魔大人用我的魂血炼制的,你们两个各拿一个,可以用它来驯服大型凶兽”。
“好了,我要去方执行务了,来得的话我会赶来援你们”,利爪虚握在心叩了叩,虔诚的祈祷:“魔神庇佑”。
众魔兵乱哄哄的祈祷:“魔神庇佑”。
尼高斯抓起庄奴,钻出洞,趁夜摸黑一向方荒原而去。
他没有想到的是,此时在方30公里的森中间,有一小小的捕猎队正扎营休憩,正是跟着火牛捕猎队的踪迹而来的班邦捕猎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