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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的印记越烙越深了,当我回头时,一切恍如昨,清晰再现。
记时候,喜欢书喜欢到痴迷的,总是深深的踏某故里无拔,连母亲呼唤吃饭的声音听不到,有背上,屁股上挨了宠溺的巴掌时,才会恋恋不舍的扔下在的书跑吃饭。
时候,我的在农村算是一个普的庭,父母整有忙不完的农,无暇顾于我们的学习,条不允许,更没有什丰富的课书供我阅读。上学三年级的我,便哥哥六年级的学语书翻滚瓜烂熟。
,我坐在母亲的缝纫旁是靠在房院子背荫的墙面上,独的书,到午后的阳光退,渐而迎来黄昏。
上了中学以后,中学离我有里的距离,交不便,每需要骑着行车上下学。记冬的清晨,我们总是点床,匆匆吃完早饭,在黑暗中骑着行车行驶在往学校的上,一上坑坑洼洼,寒风凛冽,虽苦,可是与要的伙伴共同讨论学习,谈论谁了什书,了哪感人的故,一憧憬着美的未来时,我们的是热热的,再苦的子也感觉不到苦了。
的书多了,慢慢的己也要写点什,时候还不投稿,不过就是写写记来达己的一感和。学校里每周有作课,倒是能在师布置的作作业里发挥一番,每我的作被师当做典范在全班同学面诵读,参了学校作竞赛,也是一名,每当到同学们投来的羡慕的目光时,我的里面充满了信,字带给我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