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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嘛,虽是同样的,居住在旁的人要死了,要逃了。
们才走错了呢!
没一会儿,他注到,大鸟再出现在空,詹姆对着鸟哈哈大笑,仿佛在嘲笑狼女不。鸟也像样,呱呱回了两声。
他不准备过大返回君临。于是与两个侍从转身北,转了一片森林。这个时候他才有空他堂堂弑君做个偷的战。
在马的一侧是个剑袋,横挂着一用毛皮作的剑鞘,剑鞘面要多油腻就有多油腻,里面装着一剑,就连剑柄也裹着毛皮,他抽出剑,不禁连连摇头,这是一粗糙的剑,个清晰的豁口出现在剑上。
杀人足够了,他。
他翻转剑身,清铭,却到了剑上的隐约的鲜血迹。他收思,后将剑艰难地插进软鞘里。能杀人的剑就是剑。
他从马屁股后的袋子里找到一没有上弦的弓,面箭壶里发现了三支箭。足够杀乌鸦了,他,转而开始泄。
“们谁的弓箭射较?”他问,不待两人回答他继续,“这弓交给们来用,到什乌鸦飞过来就射死。”
两人竟举了。他哈哈大笑,弓扔给了左边的个子卢。
密林参,这是地方,有种再来截杀。
这条,显是以商旅走过的,面已经被磨,散布着一层树叶,似乎已经久没有人行,可能顺着就能走到某个在王领的城堡,到了时,他就可以彻底宣布安全。
树林里到处是耸参的巨树。桦树、橡树、哨兵树、云杉、红松、毛榉,狰狞地散布在丘,仿佛在地已经生长了一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