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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年的,辽大地刚刚进早春。
浩浩春风荡漾着起伏的峦,带来分狂野和躁动。
崎岖的上走下一个青年,二十出头的年纪,一米八的个头,骨架大瘦,摞满补丁的蓝布衣裤穿在身上,显得肥肥大大。
不过脸上却是白白嫩嫩,唇红齿白,眉目俊朗,谁见了,里都得赞一句:一个精神小伙儿。
他身后背着個柳条编的大背篓,背篓里面露出一个小脑瓜,这是一个三岁的小丫头,微微发黄的头发扎着两个小丫,小脸蛋早就春风吹得皴了,麻突突的像是土豆。
“爸爸,唱个歌吧。”小丫头耐不住寂寞,脆生生地央着。
“,咱们就唱个白龙马,蹄朝。”
黄钟微微一笑,便开喉咙,嘹亮的歌声在春风中飘荡。
背篓里面的小丫头,也跟着摇晃着脑瓜,两个小抓揪跟着一左一右地摆动:“爸爸,爸爸,唱得不对,蹄朝应该是往东走呀。”
小家伙奶声奶地说着,这时候的农村,家家户户都养牲口,小家伙可是过马是怎走的。
“噢!”
黄钟下识地头朝边的方望望,远处是起伏的峦,真是应了句古诗:望长安,可怜无数。
自己来到这个时已经个多,一个类似于行时空的世界,而且还到了八十年。
这个世界,大体的发轨迹都是一模一样,不过有人没有在历史中出现,同样也多出来一陌生的名字。
人生本就充满未,也许是一个小小的改变,就足以影响一生。
在来的世界,黄钟始终在娱乐界打滚儿,当过群演,也玩过音乐,过歌,拍戏唱歌,编剧导戏,啥都懂点,却没有一样是顶尖的。
在行当里混了十年,依旧是寂寂无名,得凡甚至卑微。
许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是这过来的。
结在一场大醉之后,黄钟就莫名妙来到这个世界,还多了一个三岁半的女儿黄丁丁。
身体的主人是年的青,的青都顺返城,他却和当地村子里的姑娘丁香结婚,自就扎农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