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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是闹剧,这视频里的事响很恶劣,还涉及宋承这个韩艺人,如果没一定实性,新闻敢这么报道吗?要是告了,新闻公司不得破产?”一些网友分析道。
外籍人士在国内有相关护法,因为一不小心就易引发国际事件,何况宋承还是韩的大明星,在内娱也是一线。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新闻公司就捏新闻来吸引人们眼球,也不敢捏响这么大的新闻吧?
“绝对是在谣!我不!”宋承的韩流粉们坐不住了,如果视频里的事件是实发生的,那对他们的偶像肯定会响很大,他们也不愿相此事。
随着网友们的评论和新闻的转发,视频很快扩散开来,来多的人予以关注和评论。
相的,不相的;认为是事实的,认为是谣和闹剧的,就此争论不休。
还没争论多久,一则来自警方的通告吸引了全网的注意。
【2007年6月7日下午三时许,网络上传出一份视频引发恶劣响。经初侦查,全某、宋某涉嫌法易公民个人息,侵犯公民个人息,伪、捏并散谣言侵犯他人誉权。
前正处于传唤调查中,特予以通告。】
通告的字数虽少,但无异于平地惊雷。
全某?宋某?
全某是视频里那个女人,宋某就是宋承?
卧槽!警察给抓了!
“我的天!这是犯法了吗?”不少网友惊呆了,到不可议。
有了警方的通告,这无疑不说明,这份视频是的。
这让认为是闹剧的路人,和不愿相的韩流粉,到震惊的同时也哑无言。
可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怎么警察给抓了?这属于犯法吗?
很多人弄不明。
“侵犯公民个人息,这是侵公罪;侵犯他人誉权,这是侮辱罪,是这样吧?”有些稍微懂法的网友猜疑。
网络上形形的人都有,自然不缺懂法的师答疑。
“这只是涉嫌,并不代表实。”
“从情节上来看,易的只是刘艺妃的照片,虽然这属于刘艺妃个人息的一部分,但息含量太少,是否是法易个人息和侵犯个人息还存疑,除刘艺妃主动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