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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送温暖的林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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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一定要给我留两颗丹药啊!这次我去云南,一路上一定要劫万两白银……您放心,从今以后,刀山火海,您老一句话,我田伯光抛头颅洒热血,不眨一根眉毛……”
  田伯光背着被药效冲晕过去的曲非烟,发自内心的崇敬。
  两瓶丹药,让曲非烟脱胎换骨,五脏六腑的杂质被排空,脉搏雄健而有力的跳动,生命力从来没有过的旺盛。
  这个看起来柔弱的小姑娘,在吃完那“雪参养脏膏”之后,体质比猛虎,比牯牛,还要强悍。
  这一切,田伯光都看在眼中,虽然难以理解,但不妨碍他心生羡慕。
  眼前这根大腿,真的大的没边。
  实在是前辈高人,神仙中人。
  月光下,田伯光健步如飞,朝着南方而去,恨不得立刻便将曲非烟送到五仙教(五毒教),然后洗劫几家为富不仁的大户,赶回来买几瓶丹药尝尝。
  了结了与曲非烟之间的因果,林秋竟然还是满脸愁容,那能量点直接从三位数掉回到了78点,仅仅只能兑换三瓶“大禅寺”的丹药。
  但嵩山左冷禅即将杀来,华山岳不群也不知是不是躲在那个角落里,冷眼看着这一切,不留点能量点备用,睡觉都不安稳。
  所以,以现在的情况来看,顶多兑换两瓶秘药。
  就在林秋兑换了“熊胆大力酒”配合着修炼“龙象般若功”的时候,“万里独行”田伯光得到“辟邪剑谱”的消息在江湖中传开,甚至田伯光的行踪都暴露开来,直指衡山脚下的茅店。而嵩山十三太保丁勉、陆柏身死衡山的信息,也迅速的朝着嵩山而去。
  自刘正风金盆洗手之日后,本已经散去的江湖同道,再次将目光落在了衡山方向,有些已经远离千里,立刻便调转方向,再次踏上了这片土地。
  不过,与几天前不同的是,这次必然腥风血雨。
  便是还未到衡山地界,就有几方势力已经火拼起来,死了不少人。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江湖人,谁不想一身功夫力压三山五岳,震慑五湖四海。武林盟主,这四个字,从开始练武那一天起,便压在了心底,只是长大后认清了现实,便也不再妄想。
  但真有一门神功流落江湖,有那么一丝几率放在面前,大多数人都妄想着自己或许便是那真命天子,总要赌一场。
  就像就像是闻到腥臭的苍蝇开始嗡嗡作响,直到撞得头破血流,这才罢休。
  人性本就贪婪!
  压不住的贪婪!
  但岳不群却是很好的掩饰住了心中的贪婪,亲眼看着丁勉和陆柏死在了茅店内,再连夜掘开田伯光挖的死人坑,将二人的尸体挖出来,看着那仅剩一层皮囊,不禁也感觉通体冰凉。
  他活了一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之强的剧毒,能在短时间里将人腐蚀成一张人皮。
  从那天在茅店吃了一餐之后,岳不群再没出现,但那一双正气凛然,却其实阴毒不比的双眼,无时无刻不再注视着林秋。
  现在连丁勉和陆柏都死了,他自然不会轻易暴露,因为他没弄明白,林秋究竟是怎么在围攻下没有受半点伤,还反杀了嵩山一行。
  金刚不坏……这种横练功夫若是真有那么神奇,那少林寺早已经一统武林了。
  现在,岳不群最庆幸的是收了林平之为徒,虽然林震南夫妇在余沧海死了之后,被解救出来,林平之便也少了那复仇之心,但毕竟“辟邪剑谱”属于林家,他有权利去追回。
  更何况,林平之因为林秋的缘故,打通了任督二脉。在岳不群看来,这便是突破口。
  没有多少人适合靠近茅店。
  或许令狐冲可以,但岳不群了解他的性格,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数月时间的经历,倒是让林平之清楚的认识到了实力的重要。
  没有实力,不过是别人手中的玩偶,是死是活,皆不由己。
  所以,他要变强,变得足够强。
  家传的“辟邪剑谱”很重要,但他知道更重要的是林秋这个掌柜。
  于是,他在岳不群有意无意之下,也在自己想要来的思绪下,再次来到了茅店,带着数千两纹银,其中有福威镖局的,有岳不群的,有青城派的。
  余老道死后,青城派一盘散沙,其弟子也只是小猫三两只,林平之任督二脉贯通,又有岳不群相助,杀那“青城四兽”根本不费多少力。那青城派灭了福威镖局满门得来的金银,自然再次回到了林震南的手中。
  看着满满一大包裹的金银财宝,厚厚一叠的银票,林秋眼睛都笑开了花,“大禅寺”的秘药可以多买一颗了。
  缺什么来什么,林公子实在是太可爱,送温暖送的及时的很。
  昨夜服用的“熊胆大力酒”并没有让林秋增长多少内力,甚至连“龙象般若功”第二层都没有突破,但他全身上下,在吸收了药效之后,肌肉从未有过的坚韧,力量更是暴涨了一截。
  稍微一出力,便能将空气打的爆响。
  力量之强,匪夷所思。
  而且,这是纯粹的力量,没有动用内力。
  这便是“阳神”世界,大禅寺秘药的力量,在低武世界根本就是神话般的存在。
  “林公子,恭喜恭喜,救出父母,大仇得报,看你样子,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怎么……勾搭上岳掌门的千斤岳灵珊了?上了几垒?你那老岳父现在对你怎么样?”
  林平之看着林秋一脸邪邪的笑容,脸色涨得通红,虽然不懂什么叫做“上了几垒”,但脑补一番,便知道不是什么正经词,立刻摆手道:“掌柜别开玩笑了,师姐怎么可能看上我,她和大师兄青梅竹马,我……我……”
  “哈哈,不逗你了,你带来这么多的银子,是一天用完,还是准备长期住下来?你师父让你几天后回去?到哪里联系他?”
  林秋不介意探探岳不群的底,不过似乎林平之并不知晓。
  “算了算了,那便一天用完吧!这些加起来……”林秋在金银财宝中摸了摸,数了数银票,说道:“四千三百两不到,算你四千三,给你兑换一瓶‘虎骨玉髓膏’,是以猛虎的骨髓为主药,熬炼而成,服下之后,坚硬全身骨头,炼骨如钢!算你小子运气好,这秘药值四千两白银,剩下三百两,我给你做点饭菜……”
  林平之拿着小瓷瓶,整个人都凌乱了。
  四千两一瓶,这是仙药吗?
  “傻愣着干什么?快点用了,本店食物、药材可都不能外带……”
  “哦……哦……”
  茫然的吞食了“虎骨玉髓膏”,林平之顿时连眼珠都快瞪出来了,冷汗直冒,短暂而急促的嘶吼之后,迅速将衣服都给撕了,指甲扣在肌肤上抓出十道血痕,形如疯癫。
  “好痒……好痛……”
  无怪林平之经受不住这痛苦,全身骨骼里犹如钻进了成千上万只蚂蚁,不断的叮咬,既有痒,又有痛,如堕无间地狱。
  曲非烟服食“雪参养脏膏”的时候,也经历五脏六腑被焚烧的痛苦。
  要获得力量,怎么可能不遭受一点痛苦。
  林秋服用“熊胆大力酒”的时候,浑身肌肉都痉挛了大半个小时。
  兑换了一坛黄粱酒,林秋说道:“喝下去,醉了便感知不到痛苦了……”
  林平之犹如抓住了救命的稻草,咕噜咕噜整坛灌下去,他酒量本就小,整张脸憋的通红,然后摇晃了两下,跌坐在地上,“哼哧哼哧”的直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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