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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阮志宁是有录音的,辩方律师不该不啊……
该不会是楚荷对己的律师有所隐瞒吧?
带了证据的阮志宁可不这,出示了当时的录音证据——这份录音在警局里也有备份。
“当时我觉的议非可疑,所以我私下录了一段对话。在这段录音中,楚荷女士确示愿支付我巨额报酬,要我肯泄露密。”
庭陷一片哗。
一年,报是模糊的说,阮志宁不分子贴近,中的详细况则是严格保密,到现在才于众!
辩方律师神色大变,他用一种极为愤怒极为不的目光了楚荷。
对己的律师隐瞒关键信息,可是大忌中的大忌!
官示大安静,后冷静的说:“请出示录音证据。”
阮志宁递交了录音,庭上的人们聚精会神地听着。在录音中,楚荷的声音清晰可辨,确示愿支付阮志宁金,要他肯泄露国密。
甚至在后,楚荷还清清楚楚的念出了己的名字。
播完录音后,阮志宁继续说:“华科大的图书馆中安装有摄像头,录像应该早就作为证保存了下来,对对口型就能证我这段录音的真实。”
“辩方律师对这段录音有什说吗?”
而楚荷边,则是哑口无言。
如楚荷的律师能早点这信息,说不定还能拿出一个辩护的方案。
可现在,说什迟了!
官见边不说话,便转过头来问阮志宁:“阮志宁生,除了这段录音,您是否还有他证据来证楚荷女士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