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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铭将搜索区域限定在了吴镇中,查了片刻,便找到了有关“周牌坊”的记录。
吴县县志记载,吴镇有大户周,里良田千亩,渔船百艘,既种田,也打渔,里有上百下人、仆、打,雇佣了上千名长短工与佃户,财雄势大,堪称吴镇一霸。大儿子在做官更是做到了县令的。
后来,周遭遇了一,境开始衰败。
县志中对于周的遭遇语焉不详,未说,了一点,说是大儿子获罪下狱,里“异频生”,为了祈福,周便了一座牌坊。
了牌坊后,周境遇是否到了改善就不了。
不过这也没有关。至少这资已经,周是实打实的存在着的,且确实了这个牌坊。
后边的一资,也涉到了这座牌坊的存在。在记载中,这座周牌坊甚至成了某种义上的地标筑。涉到一约定的地点时,便是“约周牌坊”,“某某某时,周牌坊不见不散”类。
这也左证了的造时间与造。
另一没有涉牌坊的游记、笔记、记录类,则偶有,吴镇周“为富不仁”、“欺压乡里”类。
从这记录中,陆铭可以确定,至少这个周曾经为吴镇一霸,风不良,欺压乡里,后来境中落,造了周牌坊这是确实存在的。
至于是否有所谓的抛尸、冤魂报复、祖上福荫、逆改类,就不了。
翻完了较早年里的记录,再后续的记录就清晰了许多,也规了许多。开始频繁出现在官方里,不仅作为地标,也有一勘察保护、评定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