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董超作为观众参加了审判,就感觉从头到尾都无聊,完全不像电视上所演绎出来的种唇枪舌战。简快要让人睡着了。
唯一的消息,是徐苓给他话了:“......小子首歌已经选中了,我听说是打败了个有势的竞争对。不过的签约是跟个人,不是跟剧组。”
罗仕佑有点不太懂。
徐苓就给他详细介绍了一下:“这约歌虽是剧组要用,可是签约人要个人买下这首歌的版权。到时候,和剧组怎算账,就不用操了。需要关注的点,在于卖出这首歌的多少权。”
“这方面我不懂。徐姐,有什区吗?”
“权不同,区自就大了。一般对卖歌,都是卖版权。就是人家一付费,以后这首歌所产生的益就和无关了。一锤子买卖!当可以留署名权。要是署名权都卖,价格更高。再就是卖授权,一授权费用和后商业分成,细水长。不过这种模,需要有一定的乐坛地。
“我该怎呀?”
徐苓语长:“如不是缺钱,就没必要杀鸡卵。以【风中有朵雨的云】的质量,我当议卖授权了。可是初出茅庐,有邀歌的人落下,我觉得还是卖版权吧!留少量例的商业分成,人落扎实。这个圈子,人钱要。”
“行,我全听您的,徐姐。您过得桥我走的都多,肯定没错儿。”
“小子!就这样。我的联方给出去。到时候,人家就会来找。签约的时候,去请张娅过来顾问!法律层面,一定要严谨。”
“谢谢徐姐!”
和徐苓的话结束后不久,就有电话找上门来了。
不过听后,罗仕佑却有点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