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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一,真白。
王六不死,杖一百、流三千里,总过被吊死强。
有一交的,两不敢再隐瞒,典史是认识的,当初在场,交了,咱们这还啥,动手的是王富贵,死归死。
顾臣知县李义,暗暗惊。
这是知县的手段吗?
攻与威严举!
让三交,还是模棱两可的话,让三为已板钉钉,证据确凿。
待三交清楚,随画押。
李义过,追问:“当顾阫被害,随身可有财?”
王治回:“顾阫随身仅有三百文钱,这笔钱们没拿,被老爷拿走了。,老爷给了们两,让们忘记……”
李义微微点头,再传王富贵:“簿,拿三证词给王老爷清楚。”
王富贵见己被卖,瘫坐木。
按律令,虽无实证,若有足够的证,且证证词严丝缝,互印证,足罪。
何况王治还交了王富贵杀时的石头在塘底,且杀时过猛,石头割伤了手掌,手掌的疤痕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