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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规则4:一阶段领地不可跨出所属区域,违即刻抹杀。”
“附规则5:地域战中为静止时间,世界时间停滞,到地域战彻底结束。”
“附规则6:地域战中可消耗积分复领地成员,地域战结束后,所剩成员即终数,不会进行恢复。”
“注1:淘汰领地将会进休息区进行观战,地域战彻底结束后统一返世界。”
“注2:即将进行副传送,请领主准备,尽快进行兵署,若在传送未定兵,将会随从所属领地择兵。”
世界示清晰了,规则也简单,完全不需要听遍。
同时,众人也注到了世界示所说的抹杀的一点,当于是限了阶段进行的定区域,与维持同盟的信。
要达成同盟约定,按照规则,就当于得到一
个可以百分百信的盟友。
至于限同盟数,就更简单了,要是数不限的话,同盟数过多,后必无法决出十和,这样的话就必须进行内厮杀,也就违背了规则,同样难逃抹杀的下场。
所以附规则2是在给附规则3进行补充,与后内厮杀违背规则,倒不如就进行限。
众人在思索着这地域战规则的同时,也在紧准备兵,要是真的后随择兵过,还打个屁。
用普孱弱百姓和人的精锐兵作战?这样的脑缺怕是绝世罕见。
不过对于许多弱的领地而言,似乎没有进行挑选的。
规则限的兵是十万,可是三个下来,真能够达到这种数兵的领地有多少?
所以时许多领地满面复杂,差距,什叫差距,这就叫差距!
个领地还需要挑选出十万兵,择中的精锐,而他们却连十万杂兵凑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