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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离开之后,邵曦留在马房中有一搭没一搭地与马师聊着往年赛马的,同时也在观察着今要出赛的这马匹。
不得不说厥的良种马匹的确是中马无法的,就算楼兰国的这马匹是厥淘汰下来的战马,皇家用来赛马的这马匹也都是当出的。
邵曦越里越喜欢,这马匹身高体壮,精力旺盛,与自己当年在草上骑的马截不同。
河州的马匹擅长奔跑,耐力极,而且易于驯服,唯一的缺点便是身材矮小。
邵曦从草骑中的“听雪”算是河州马中少有身材高大的,不算不算突变?
作为骑兵之用,河州马非善于长途奔袭,用来沙场冲阵便显得体格有不足,冲击力不够,不适装骑兵之用。
虽同为骑兵,战场上的骑兵还分多种,笼统地分下来就是轻骑与骑。
轻骑的大优势在于步兵的速度快,耐力,过不停地游走和追击足以将步兵拖垮。
而骑兵就当于是古的装甲部队,更适攻坚克敌之用,能够从面侧翼冲散敌人的阵型,成突而有力的冲击。
简单地说,骑兵就是用来冲锋破阵,面对敌的突袭,而轻骑兵更多的是迂策应,包抄分敌之用,快速将敌阵分割以个击破。
所以在战场上轻骑兵的配使用会对战场局势更加有。
可是中偏偏在马匹的培育上远不如河州草和金州大漠。
一来是中的环境难产生种优良的马匹,毕竟没有大片优质的草场来马。
二来是中长久以来一都是以步兵为主,为步兵的装备成本更低。
要,一匹马所消耗的粮草当于三个步兵,这对后方粮草的补给会成巨大的压力,大量的养骑兵远远不如养步兵价来得高。
这也严影响了景元帝国军队的战力,步兵无论是在行动速度上,还是在战场对敌的机动灵上,甚至在冲锋时的冲击力上都远远不如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