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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允炆刑尚书暴昭:「《大律》初修于洪武七年,这年来虽对分刑律作过调整,时过境迁,总有一条款已不适用当下。刑当联察院、大寺,刑律内容的
修订。后每年十年,安排一律令修订,将不适的改了,将没有涉的内容添进……」
暴昭没见。
这年来大发快,以至于出现了诸多况,而这况在律令中没有出现过,如擅闯火车轨撞死,这种虽还没发生,总要在律令中确一点,擅轨撞死不赔、不负责,朝廷还需追究危害火车安全罪。
朱允炆安排妥当后,对兵古朴人吩咐:「眼下方战已休,北方面临的威胁大幅减弱,兵需要与军督府商议,一是要推动火器普替,
是进行卫所裁撤与,对于内地卫所,非是关键地,可以适当改卫为所。」
古朴听闻,一旁的梅殷。
梅殷没何示。
没了敌人,内安稳,在这种况下继续保持庞大的卫所显是不适的,何况军策普下,朝廷的压也大,减少卫所军士数是必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