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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我不得不站出来说,我吃过这世上最轻薄的抄手。
任何一位吃过抄手的人都会同意:所谓皮薄馅大的抄手,根本就是一个谎言。
面皮如果够薄,馅就不可能“大”,否则不符合力学,也不符合美学。
最正宗的酆都抄手,小巧如千纸鹤,轻薄如白鸽尾羽,吃的时候必须停止交谈,否则轻轻一口气,它就会飞到天上去。
夏天最热的时候,人的呼吸重。童年时我曾亲眼见过那个奇妙的场景,一碗抄手端上来,汗流浃背的人们还没来得及夹筷,碗里的抄手已经像蒲公英籽一样散开。
空气突然变得阴凉起来,天上飘起了自下而上的抄手雨。
只有那个时候,我和我的四个妹妹才能够吃上最爱的酆都抄手。
什么?你问这碗抄手怎么样?等等,我想称它为「饺子」比较合宜。
面前的人三十岁上下,身形高大,身上的蓝衬衫被汗洇湿,从淡蓝变为深蓝,看起来实在算不上体面。
他的精神状态也算不上好。一副滑稽的黑色镜框遮不住他青黑的眼圈,乱糟糟的胡茬。他的筷子无意识地搅着碗里的抄手。
这么说,酆都抄手就是你吃过最轻薄的抄手?
那还不是我吃过最轻薄的抄手。
我喝了一口糖精兑的豆浆,眼睛望向不远处呼呼烧起的热锅。矮小但精干的老板正把刚包好的抄手下锅,神情庄重,仿佛那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事。太阳从天边升起来,刺眼的光亮照着沉默的男人和他的锅台。
最轻薄的抄手,藏在酆都的鬼城里。
不不不,不是那个旅游的地方。从那张用鎏金字体刻着「鬼城」的匾额下出发,向南,穿过一片红豆杉林,沿着长江支流中最湍急的河流一直走。那河床不知埋过多少未足成年身量的骸骨,十年间足足抬高了三十米。八岁那年,我也差点成为其中一个。
大概走半个小时,在河流最窄的地方停下,向左拐,直到看见一个小径分岔的路口。
向东或者向西?我的答案是向上走。哦,你是北方人,也许不太明白那里的方位。但是记住,只能向上走,向东或向西会抵达哪里我并不知道,但不听劝的人从没回来过。
不过,当你见到真正鬼城时,也许会大失所望。那里只是一座小小的山丘,远没有那座新鬼城高大巍峨,还有十八层地狱和青目獠牙的雕塑鬼。
你怎么知道我是北方人?
我们这里在提到方位时只会说上下左右。当然啦,你是外地人,我早看出来了。虽然穿着衬衫,但你好像并不着急上班,还有空听我在这里聊什么「世界上最轻薄的抄手」——「世界上最有钱的工作」才应该是你最关心的事吧?
我就是来找你的。蓝衬衫的汗流得更多了,几乎湿了整个后背。我想请你带我去鬼城。
真正的鬼城。他咽了口唾沫,补充道。
自从在早餐摊上拒绝了蓝衬衫后,我的心绪一直不宁。这里是省城,距离鬼城有几百公里远,我拒绝他也是无可厚非的事。
但那个男人眼中的疯狂使我不安,谁会拥有那样的眼神?
我那不安的预感显然灵验了。一周后,我看到报纸上四处刊登着蓝衬衫的死亡。他的脸显然在水中浸泡了很久,显现出不同寻常的苍白。尸体浮在绿藻横生的冷潭之中,猫眼似的幽绿与静白,我很喜欢这两个颜色。
那张脸现在就在我眼前,嘴唇开开合合。现在,你可以带我去鬼城了吧。他试图扯开一个友好的笑,却因为肌肉的腐烂而更加恐怖。
可怜的蓝衬衫!他身上的衣服将永远保持湿淋淋的状态了。
我叹了口气。你就非去鬼城不可吗?
我想见一个人。听说,在鬼城,吃到鬼抄手,就能够见想见的人。
蓝衬衫的声音声音沙哑,听起来像瓮在罐头里。通过他断断续续的叙述,我晓得了一个充满遗憾的爱情故事。
蓝衬衫,我们姑且称他为蓝,深爱着一个娇小的南方女孩。她老是穿着彩色的裙子,用细细的嗓音围着他打转。蓝回忆起她的样子像回忆起一只鸟儿,后来她果然也飞走了——在她的运营商倒闭之后。
某天深夜下班之后,他再也唤不醒她,回应他的只有冷冰冰的道歉公告。他们答应赔偿,可是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抛开了自己的工作和父母来到南方,想找运营商的麻烦。直到他在早餐摊上碰见了我。
我是重新见到她的线索。他为此深信不疑。
他琥珀色的、忧郁的眼睛追寻着天外一只鸟儿飞行的轨迹。只要我能够再见她一面,我做什么都愿意。
我一边为世界的变化之快感到咂舌,一边假装为他的故事所感动。
爱情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聊的东西。我认为蓝的痴情,只是因为小鸟飞走了。如果小鸟还在,他难道不会向往房子外歌声更优美的鸟儿吗?
但是,为了减少我的麻烦,我决定将这个家伙送去鬼城。
穿过几条大路,我们进入了一片超长的红豆杉林。老实说,我也很久没回来过了。这片红豆杉竟然成长得遮天蔽日,四周全然没有路径的痕迹,如同没有出口的迷宫。
不过,去过一次鬼城的人,就永远不会忘记那条路。我们花了两天时间走出红豆杉林,沿着最湍急的河流前进。浑黄的河水带着熟悉的土腥味,河床竟然又抬高了不少。
越靠近鬼城,人竟然也多了起来。蓝嘟囔着插了一句,这都不是人吧?我翻翻白眼,脚步加快。
离我远点儿,你太臭啦。
蓝有些心不在焉,他四处张望,企图看见他想要见面的人。
你的小鸟应该不在这里。原谅我有些不礼貌,我只是想象不到「她」存在于此的话会是什么样。一团电线?几颗电池?或者穿着彩色裙子从电视机里爬出来。想到这儿,我不禁咯咯笑出声。
现在的科技已经不用电线和电池了,小鬼头。也许你死得太早,没见过现在的科技。对吗?
我们行走了好几天,蓝已经不再用那种胀痛的语气回忆过去了。他甚至还有心情和我玩笑,只是笑容看起来有些变形。经过这几天的奔波,他的躯壳显然已经支撑不了多久了。
我撇了他一眼。还是少说点话吧,先生。免得吃饱了风,再也吃不下抄手。
我明白这对他不公平。他已经将自己完完全全剖白于我,他的生命、爱情和失败。但老实说,我可不想和一个男的成为朋友!
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好像在走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太阳和我们都不知疲倦,不知过了多久,河水的腥味终于消失,我看见一阵雾色屏障横贯在我面前。
我们终于到了!
我高呼着转头,想要告知蓝衬衫这个好消息。可怜的蓝衬衫!他的衬衫褪了色,松松垮垮地挂在他的腐肉身上,活像个潦倒的流浪汉。这么多天的路程不曾令他的愿望减损半分,却让他的身体再也站不起来。
我跑到他身边,身体因为奔跑发出令人牙酸的响声,但眼下也没人听见了。
喂!蓝衬衫!再走一会儿就是鬼城了。
贝蒂!
他含笑着,声音如此温柔。
我定了定神,想道,我可不想和一个男的成为朋友。
贝蒂,贝蒂。
他的眼睛迸发出光彩,轻喃着这两句话,仿佛没有别的话可说。
我在。
我发誓我用了这辈子最尖的声音应答,但蓝还是皱了皱眉,但不一会儿,又舒展开了。
我终于见到你了,贝蒂。
一天之后,我终于抵达了鬼城。虽然我并没有吃抄手的理由,不过我想,也许我能转告贝蒂蓝的思念。
如果虚拟人真的能够出现我面前的话。
在抄手摊上,我见到一个女孩。她穿着彩色的裙子,神情如一只快乐的小鸟。她正用尖尖的嗓音对着老板说些什么。
我转身离去,我想,也许蓝不再需要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