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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弹痕累累的军用吉普车在茫茫荒野之中绝尘而过,拖起几米长的扬尘,像是一条巨蟒,不停摇摆着灰色的尾巴。
南虎要赶去甘地城复命,虽然事情不是很紧急,但他还是选择了抄近路。在这种地形上开车,无论是对车辆本身,还是对于驾驶员的技术,都是一种不小的考验。但南虎完全不放在心上。他嘴里叼着一支雪茄,享受着烈风在脸上撕扯的感觉。
吉普车在这种极端地形中不停地跳跃,吼叫,犹如一只丛林中的猛虎,矫健,敏捷,凶猛,势不可挡。
虽然已经五十多岁,才仅仅得到个少尉军衔,但他的实力绝不止于此。他只是喜欢冲锋陷阵的感觉,甚至因此放弃过好几次晋升的机会。他的身上布满了伤痕,但全部都在正面。和对手正面对决是一种荣耀,而背对敌人受伤是一种耻辱。
不过,这种戎马生活也即将要画上终点。上头认为他的年纪确实有些大了,不再适合战斗,这次回去之后,他就要永远地脱下军装。
“我会怀念战场上的感觉的。”当他收到调令时,对他的长官说。
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老了,已经是爷爷辈的人了。孙子此刻就生活在甘地城,到了可以到处闯祸,和别的小孩子打架的年龄了。他最喜欢听爷爷讲战场上的故事。这次回去要好好教教那个臭小子怎么在打架时拳脚并用,哈哈。
南虎又猛踩了一脚油门,吉普车从一个斜坡飞出去,然后彪悍地着地。
原本就很狂野怒吼的引擎声,此刻又忽的咆哮起来。是不是开得太快了?
南虎想要踩刹车,却发现什么反应都没有,刹车已经失灵了!
他没有慌乱,毕竟死神已经是他的老朋友了。
车速越来越快,前方的路也越来越颠簸,吉普车上钢铁的震动已经超出正常范围了。南虎双手用力抓住方向盘,后背顶在座位上,保持平衡。
眼看前面有一个坡度很大的地陷,无论直行还是转弯都会翻车。
车身后的尘土已经快要跟不上车子的速度,地上的石子被碾碎,炸开。
怎么办?老头子,动起来!生死在此一举!
在最后一刻,南虎踹开车门,翻身跳下了车。
越野车像一颗炮弹一样在跃起,然后砸向地面,发出轰隆巨响。车身瞬间扭曲,改变了形状,各种零件飞溅开,炸起一片尘土。
南虎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头上有伤口,正在慢慢地往下滴血。他注视着那一堆废铁,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雪茄盒。金属盒已经被折成将近九十度了。他把盖子掀开,从折断的雪茄中挑出一根保留得相对完整的,叼在嘴里,点上。
“看来回去复命的时间要耽误了。”
他走进废墟中,找出自己的军刀,冲锋枪,还有被扯出破洞的行军包。
他看到了一座小城,便向那小城的方向走去。
……
……
穆迪提到南虎时,神情完全不一样了。卢平能够看出,这少年已经把那位老兵当做他的偶像。
“这座城里从来没有来过政府军,甚至普通人都很少来。当他到达城门下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出来看了。当时他就像一名大将军一样站在所以人面前,大声说,‘有地方住吗?我今晚要在这里投宿。’然后,他就住在了我家。”
“之后呢,他来了之后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很多事。准确的说,是他改变了这里。”
后来,卢平才知道,其实南虎改变的不是这里,而仅仅是改变了这个少年。但对于穆迪来说,这就足够了。
穆迪后来又说了很多。卢平得知,南虎第二天并没有马上动身离开,而是因为某些原因,决定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或许是因为,回到甘地城的那一刻,就是他永远离开战场的时候,他接受却又拖延着那个时刻的到来。他总是站在城镇入口处的高墙上眺望远方,看着其他人看不到的风景。那时,穆迪就站在他的身旁,脑海里想象着他所看到的远方的景象。
“然后,强盗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