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九个月前夜莺失踪案两个月后
中央警局
一位穿着黑色大衣,面容姣好的女人坐在办案区的桌子上,她里面穿着女性警官专用的蓝白色制服,头戴警帽,上面是代表着正义与权威的警徽,警徽整体是一面盾牌,盾牌上画着一位穿着黑色披风的青年人,手持一把火炬高高举起。
这是栖柳城邦每位公民从小就耳熟能详的故事:
有一位青年,他从小就崇拜着一位大英雄,有一天他便踏上了寻找大英雄的旅途,途中他越过高山,穿过森林,最后终于找到了哪位大英雄,青年问他,要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位英雄呢?大英雄回答道,只要有一颗勇敢善良的心,便能成为英雄。得到这个答案的他并不理解,他踏上了返回城邦的旅途,在途中,他发现了异邦人的军队在森林中该休息,而他们的行军方向正是自己的家乡!
那位青年跑啊跑,从白天到夜晚,从森林到高山,他一刻也不敢停歇。他跑到城邦的城墙边,高举着火炬,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点燃了烽火,告诉城邦民众们敌军来袭的消息,随后他倒在地上,燃尽了自己,如同城墙边的烽火一般,在那最后一刻,他便理解了英雄的意义。
在后来,城邦的士兵们,农民们英勇作战,赶跑了侵略者,这个城邦的文明也得以延续下来——这边是栖柳成诞生的故事。
女人很喜欢这个故事,她时长教导着警员们,要拥有一颗追求正义的纯粹之心,维护人命的安全,这便是警察的本职工作。
她脱下了这个带了七年的警帽,看着帽檐上的警徽,微笑着说道:“我从二十三岁开始当协警,二十九岁那年,我成了中央警局的警长,时间过得可真快。”
冯义坐在那女人的对面,这是他当上警察的第二年,此时的他面色哀伤,对女人问道:“您真的要卸任了吗?”
“当然,作为一名警察,当然要遵守城邦的法律。”女人看上去像一潭泉水一般平静,抚摸着帽子上的警徽,露出无奈的笑容。
“可是,那是为了办案......”冯义试图为她辩解,但女人抬抬手,示意他闭上嘴巴。
“冯义,你是我在这个警局里最信任的人了,我要问你,为什么要选择这条路?为什么要当警察?”女人问道。
“呃......为了百姓能够在这座城邦幸福的生活下去......吧......”冯义思量了一会儿,答道。
“嗯,很好,希望你不要忘记,自己今天说过的话,坚守初心,对于我们警员来说也是最重要的。”
“永远不要忘记自己身为一名警察的责任,时刻保持清醒。而我自然也不会忘记我的初心。”
................
回忆中,那些话语深深地铭刻在冯义的脑海里。上一任警长名叫穹蕊,因为在办案时“强行逼供,暴力审问”而被议会议员起诉,最后落得了一个被撤职的下场,但冯义知道,这个罪名就是莫须有的,是那些不明事理的议员强加于她的罪名,之前的专案组也就此解散,议会方面成立了一个所谓的新专案组,并在不久后便宣布“破获”了这起案件。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事挺荒谬的,但大多数人都不敢多嘴,冯义心里十分清楚,罪犯依旧逃之夭夭,他没有理由停下脚步。
“小刘,我要出去一趟,有什么情况向我汇报。”冯义脱下警官制服,换上了一件印着外邦文字的绿色T恤杉,向一旁的协警小刘吩咐道。
“您这是要?”
“我想......出去散散心,最近网上的谣言有些泛滥,我想一个人静一会儿......”冯义冲她眨了下眼,脱下警帽,将它挂在衣架上。
“嗯,我知道了,一路顺风。”小刘善解人意地点点头。
冯义朝小刘招招手,随后匆匆离开了警局。
他来到警局附近的一个站台,准备搭乘一辆出租车前往目的地。
曾不止有很多人劝他买一辆车,不仅方便,而且也能展示出他的身份,但冯义并没有那所谓的虚荣心,即使工资翻了个倍,他平时的开销也是和之前当警察一样,他更喜欢把钱存在自己的账户里,就像一只松鼠囤积松果一般。
望着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冯义不耐烦地看着手腕上的手表,等待着出租车。
随后,一辆黑色涂装的轿车在他面前停下,车门前画着一对夸张的白色羽翼,车顶上的灯牌不断闪烁着——这代表着着辆出租车隶属于天使团。
天使团,始建于“重建时期”,原本只是帮助外城居民的小团体,再后来,这个团体的成员越来越多,后来成为了外城的实际管理组织。多亏于此,原本治安极度混乱的外城变得乱中有序。
后车门自动开启,冯义利索地尊敬车内,一股凉风扑面而来,让人瞬间置身于凉爽的秋天。车内开启了车载空调,相比于较热的车外,车内的冷空气让冯义感到格外舒适。
“帅哥,要去哪儿啊?”驾驶座上。一位挑染着金色长发,身材极好的女人问道,她转过头来,冯义发现她的眼瞳竟是如同大海一般的蔚蓝色,那眼睛看上去令人赏心悦目,如同一汪一眼见底的潭水,似乎所有男人都会为这一双美丽的眼瞳而着迷。
“额......拉伊酒吧,谢谢。”
“好嘞~”
伴随着女孩那一声轻快的应答,她开启计时器,汽车快速向前驶去。
“妹子,你是天使团的对吧?”
“是啊——不过马上就不是了,过几天我就会辞职。”
“诶?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本想从天使团成员口中打听一些消息的冯义发出疑惑的声音。
“只是......想试着追逐一下儿时的梦想吧——”女人意味声长地感叹道,熟练地曹总方向盘转过第一道弯。
“梦想......总感觉这个词,对于这个城市来说,有点不切实际呢......”冯义会心一笑,“不过或许我也是这种人呢......”想起儿时总喜欢在家对着镜子练习敬军礼的自己,冯义心里生出一股莫名的怀念与感伤。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眨眼间,自己就已然长大成人,多想回到那个纯真无邪的年代啊——冯义在内心底感叹道。
“的确有些不切实际呢,我自己都感觉有些傻,放着稳定的工作不做,去追逐所谓的梦想,太荒唐了。”女人像是在自嘲一般笑了笑,踩下刹车,停在红灯亮起的斑马线前。
“顺便问一下,你的梦想是什么?”
“额......我想......成为一个歌手......”女人似乎是经历了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才吐露出了自己的心声。
“我知道这事挺蠢的,想笑就笑吧,呵呵......”女人自嘲般的笑了笑。
“不蠢,我想觉得一点儿也不蠢。”冯义毅然答道,女人透过后视镜看见这个男人有着异于常人的坚毅眼神,她的心脏仿佛在那一刻漏跳了一拍。
“我觉得,就是在世人看来那所谓愚蠢的梦想,才能成就今天的栖柳城,所以,你的梦想一点都不愚蠢。”冯义解释道。
车辆的引擎声再度响起,穿过斑马线,冯义来到了柳川区最为繁华的地带。
“妹子,你今年多少岁了?”
“二十五。”
“那只比我小一岁呢,还来得及。”
“可是,论魅力,我应该比不过那些比我年轻的女孩儿吧......”
"我觉得,当歌手不应该论外貌吧,才华,品德才是最重要的。"冯义望着窗外,理所当然地说道。
“我现在有在参加歌唱比赛......”
"成绩怎么样?"
“已经挺进决赛了。”
“哇,那恭喜你啊!”
“谢谢。”
听着来自陌生人的由衷祝福,女人的脸上爬上一丝红晕,透过车窗,她看见街边闪烁着的霓虹灯牌,上面是“拉伊酒吧”四个大字。
“到了,一共是十五。”
“好的。”冯义从口袋里掏出现金,递给了她。
那女人先是一愣,随后缓缓抬起手,接过那张钞票,随后又有些懊恼地挠挠头,说道:“不好意思,我平时也不带现金在身上,现在也没有多少人付现金了......”
“没事,那你就不用找钱了。”
“可是......”
“就当是祝福了,虽然没多少,但是也祝你能在决赛获得胜利。”冯义拉开车门。
“谢谢您,请问您是......”
“我是谁不重要,你只需要知道一点——我也是个心怀愚蠢梦想的傻瓜——”说完,冯义挥了挥手,转身朝着酒吧走去。
女人握着那张二十元的钞票,看着过往的车辆,似乎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有人为她那愚蠢的梦想加油鼓劲。
“我会......努力的......”攥着那二十元钱,她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朝着外城方向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