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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分钟,终于开了:“我是个逃兵。”
“本来我进军队就只是混配发的兔茶喝,不是投无路我也不会选。正好枪的还准,就给我发了这把枪,编入远征队当狙击。那年很轻松,都是剿灭一些小匪,都毫无风险的结束了。
“直到那次进攻鼠族城镇的行动。行动前一晚,我的队长向我求婚,说是结束后应他就行。虽然平时他一直对我挺好的,但我并没有考虑过和他的关系,也没拒绝他的好意,这很卑鄙对吧。
“本来我找借含糊过去,直到他倒在那只鼠族猎人枪下。
“进入城镇后的巷战,我的务是占领高处,从侧面狙击处在掩体死的敌人,其他人正面击退鼠族骑士和猎人就行。
“但这次行动和计划不一样。那只鼠族猎人,仅在一个骑士的掩护下,就只冲进我们当中,那是死神一样的。直到前时间,我梦里都还会见到那天。就一把霰弹枪,把那变成了地狱。利用地形的我们措不及,一个房门都有的,却本找不到,两枪倒我们的队员酒又在建筑间穿梭。我在高处也只能看着队友个个的倒下。
“我有一次机会能定命中,当时正用枪抵着队长的头。我也终于能瞄准到,但我发现了,我们在瞄准镜里对视,我看到眼神里的疯狂,我害怕了,没能扣下扳机,我知道,那枪绝对中不了。我背着枪,像个胆小鬼一样逃离了战场,跑了很远停下。
“不能兔子屋,也无处可去。就在荒野晃荡,逃避了年,结果就是钱来少,最后黑市的兔茶都买不起。我找到那家酒馆,把枪也脆卖出去,换了一堆酒,就这样死了了。然后喝到失去意识。
“这时间我没么记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次醒的时候,就看到了老大你们。”
萝丝下枪,站起,双眼已经红肿。
边莲也站起来,直视萝丝的眼睛,“但我们之后的路会危险,你现在还会害怕吗?”
“会,我怕痛,我怕看到朋友倒在面前。但不怕死,我只想爽快的死去。所以,让我继续吧,我还能扣下扳机,我想看看地球是么样。”
边莲把萝丝揽入右怀里,“见到地球之前,我不会让你死的。”
萝丝过边莲的肩,看到窗外远处似乎有一瞬间有黑闪过,当是泪水成的错觉,没有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