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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火虫从他脚边一跃而起,飞翔漆黑世界的顶端,盘旋往复企图用微弱之光照亮世界。
无果。
微风吹拂尘烟拍打它的残翅,它无比痛苦,翅膀拍打的频率逐渐减弱,它累了,放弃挣扎轻轻落停枯港,只身钻进阴湿粘稠的洞穴,愈钻愈深,没有回头,它想永远呆在温情的虚幻中,沉溺在永恒的愉悦中。因为它累了,它真的累了。
“慢点,我。。。我快不行了。”
这是一声女人的喊叫,那阴柔妩媚的声调让他不自主的向身旁的草丛望去后又连忙捂住双眼,不忍直视。
他掏出手枪来回摆弄,手枪发出幽幽蓝光成了黑暗中唯一的明灯,照亮他的道路。
这是把电子脉冲手枪,仅靠电流便可悄无声息的杀死他人,不会留下一丝痕迹,甚至不会留下一抹色彩。
他在看枪。
枪不是自己的。父母将他丢进地下密室时什么也没留下,除了些粮食药丸,也仅够自己存活一周。父母残忍的将他抛弃,临走没有一句遗言便将他丢进这冰冷残酷的世界,他想恨,却又不配仇恨,只因父母为他而死。
他仍在看枪。
枪不是自己的。枪是身旁两位火热的年轻施舍给予,不对,“交换”一词应当更加恰当,又不对,这枪应当是劳动工具。这两位天真的高中生,因偷偷在自家秘阁中扮演伊甸园的闹剧,躲过一节,本是失去希望的二人遇到满是迷茫的他,三人一拍即合,踏上寻生之旅。身为研究生的他作为两人的保镖用三天粮换了男孩为耍酷偷偷在黑市买的非法手枪,女孩则是非常信任他,怯生生跟在他的身后,紧紧握紧男孩的手,就这样跟随,难道女孩同样天真?不,他欺骗了他们,骗他们有一月的粮,说谎时他的眼神不停地颤抖,但天黑,看不见。
他依然在看枪。
枪不是自己的。但他依稀记得初见枪的情形——幽蓝的光芒如同鬼火一般闪烁眼前,那团火似乎很胆怯,微微颤抖,火光摇曳。他没有掐灭火苗,则是让它继续燃烧,让它在自己眼前燃烧,毕竟这是男孩的火焰,火熄了,男孩的道路就再无光芒;火熄了,女孩便要同男孩一起坠入深渊。火焰燃烧,光芒照亮了三只眼睛,它们六目相视,久久沉默不语,片刻,火灭了,黑暗中四只眼睛亮了起来。
他不再看枪。
枪是自己的了。蓝火朝草丛扑去,顷刻间,**声顿时消逝,世界再次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但仔细聆听,却又一丝微弱的呜咽,诉说内心不可言语的绝望。蓝火继续闪烁跳进男孩的口袋,将那三天粮收入囊中。这是他因该做的,在和平年代这也是令人耻辱的社会废物、法律的敌人,他只是在为世除杂,行正义之事。他借此宽慰自己,但心,却陷得更深。“有时人立法维权仅是在为自己做恶寻找理由。”过去,他不相信她的话;如今,他信了。
他将蓝火收进衣口,让它在体内燃烧,殊不知这是自罚还是自保。
他试图快步离开,脚却陷入名为良心的泥潭,无法拔出。
缓缓向身后望去,漆黑一片,没有一抹色彩。
人类发明科技的初衷仅是为了纪念,而如今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他们来过,又似乎从未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