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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来我豆倌他爹聪,哈哈哈哈。”兵笑来,回头一眼儿子儿媳,伸摸了摸孙儿的下巴,说:“爷爷以后啊,就在里着,不啊豆倌?”
“嗯,呜……不,不。”娃儿突一下哭来,用的摇头,似乎终是觉星星虽,是太远了,还是希望爷爷能在身边。
“不哭,豆倌不哭。”兵偏头忍了泪,笑着转回说:“爷爷啊,以后在里陪我豆倌玩眨眼睛,说不?对了,个歌怎唱来着,一闪……”
他说的是首儿歌来着,一闪一闪亮晶晶。是听到爷爷问歌儿咋唱,豆倌大眼睛一眨巴,噙着眼泪,裹着哽咽,就唱出来了:
“我有锋刃,旧袍从戎,击楫中,挽泱泱大同……”
这歌是豆倌从爷爷口中学会的,这年,爷爷喝了酒不觉的时候,总是一遍遍这哼着,他听多了,渐渐就学了个样儿。
稚嫩的声音唱着赴战的军歌,调子偏了,词也不准确。歌声中,豆倌的爷爷一个人离了,长长的村,他走着走着,就失了背影。
同一,蔚蓝华亚,多了一个久经战阵的兵。
他叫良,是唯一目击军团,军,171团,823队,任队长。他这年,从出营队到己带队,一共参与砍死过47具大尖,还曾醉酒跟人间无敌陈不饿对骂,互丢过鸡骨头。
年退伍动员下来的时候,团里曾经问过他,要不要留下来待在线。他说:“待个屁,既不让拿刀了,子懒再见们,子要回带孙子。”
至今为止,良在带了他的孙子豆倌,两年零六个。chapter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