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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城,美国东海岸最伟大的城市。
而我只是一名断掉左手的流浪汉。
大道两旁足有一世纪之久的老式大厦,更像是在峡谷底部抬头看到两侧那万仞之高的石壁一样,没有那令人作呕、所谓现代气息的玻璃外墙。所以看起来它们都是灰压压的,如高墙遮住了阳光,而抬起头来能看见的天空都是狭隘的。
空中那一辆辆的悬浮客车,车底盘上亮着的屏幕五花十色,上面是不知道哪个歌星代言的运动耳机广告,或是信用贷款公司的电话号码,每当他们在大街上飞过,都会留下庞大的影子,使得这些光怪陆离的光影就像是在空中飞翔的鬼脸或是大便。
大街上的人们,衣冠各异,有的是为了工作需要穿着工作服或者正装,有的则是像是在彰显自我,穿得花里胡哨....但他们所有人,有时候不像是人类,因为他们太麻木了,仿佛从来没见到我这个可怜的人。
我坐在地铁入口,通往地下阶梯旁的铁栏那儿,这里往往是人流较多的地方,但是除了路边汽车的引擎还有各种店铺音响毫无品味的流行音乐在喧闹,我能看见人吗?
这里不过是谷底罢了。
正如我说的那样阳光被遮挡,一切都是阴森恐怖。
我听到的反而不是城市该有的声音,而是在灌木丛里蚊子飞来飞去的嗡嗡作响,还有那滚风草在无目的地徘徊在干涸的地表。
眼前灰溜溜的流动,他们更像是在谷底迁徙的一群野马,对眼前我这个人类视而不见,它们都被名为“生存”和“交配权”之物而被操控了心灵和肉体。
但拿”迁徙”两个字去形容眼前的乌合之众未免是侮辱了“迁徙”这两个字。
哪怕是草食动物的迁徙,都是比这些偏安一隅的城市屁民们的生活都更为波澜壮阔,哪怕是野外一只白尾鹿或者獐子,它的一生都要比随便一位在城市里挣扎的人还要精彩,他们驰骋在郊外的草原上,郊狼、猎豹还有毒蛇都会等着它们。
而城市人..
也许,他们更像是水族馆里无目的浮游的水母,是的,水母。
“哈哈,水母,你们她吗的都是水母啊!”
我朝着对我不理不睬,冷漠的人们低声又不屑地嘲笑着:
“你们所有人!所有人!马上都是要被海绵宝宝捉走的啊,你们发出来的电流都是要变成为驱动这座城市的消耗品罢了!”
是啊,我相信我亲爱的朋友们,你们一定都知道《海绵宝宝》那个诙谐幽默,老少皆宜的动画片,里面的水母都不是会发电流吗?也许城市人就是那样的水母吧?
他们没有脑子,他们应该做成电池,为这座城市提供动能,他们每一个人都不过是消耗品,一旦用光了自身的电流就失去了价值!
不信你们去任何一家公司或者店家工作,他们从来就不稀罕城市里的人力,你一旦有什么差错,让你永远的滚蛋只是动动嘴皮子的事情,你原本的岗位很快就被人填补,每个人都不过是消耗品罢了。
最终,一些没有家庭,回旋余地更多的人们可能会选择像我们这些四处漂泊的流浪汉一样,从一群的乌合之众中抽离,到另外一群更糟糕的乌合之众去。
而我,我是谁?
我的名字叫麦克罗夫特•马斯顿,在我成为一个流浪汉之前,我曾经有一个故乡,那是在阿拉巴马州一个叫瓦伦丁的小镇,我曾经在那个小镇长大,和我那个自大又愚蠢的父亲,他常常跟我还有母亲讲起自己曾经在2003年参加过那场“入侵伊拉克战争”,对,就是那场几袋洗衣粉骗了无数人的残肢断臂的闹剧,而他也是个大命鬼,在巴格达见过萨达姆雕像的倒塌,也在围攻费卢杰巷战的时候挨了好几发5.45子弹,但就算是这样的家伙,到了退伍回到美国,他还是要被自己的妻子责骂生活邋遢、在工作上没有上进心。
而我19岁那会也是受了他的影响去了那个该死的大便海军陆战队。
但我父母却更愿意让我好好念书去找份安全又稳定的工作,尤其我那父亲,他见过他的朋友一个个在他面前脑袋开了花....
可我天生却是一个爱找死的混蛋,我记得在训练营的时候,那个像狒狒一样大吼大叫的教官也问过我这个问题:
“嘿!马斯顿!你这个脑子装了大便的蠢货,为什么你要加入海军陆战队?“
可我却是这么回答道:
“长官!那是因为我没有考进大学!”
回想起来,那时候我确实就是个无知的愣头青。
但现在,现在已经物是人非,就像刚刚说的那样我现在只是一个该死的流浪汉。
我可以成为这一切的旁观者,毕竟我连成为社会电池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把这个混蛋到处都是的鬼地方比做成一台机器的话,我就是那金属零件上刺眼又难看的锈迹,这座城市的主人绝对是不希望像我这样的肮脏之物存在的。要么是把那个名为“我”的锈迹用硫酸水抹去,要么直接干脆地把整块零件更换,好让我连同我的生存之地也要一并地消失在他们的鬼脸面前。
低下头一看,摆在眼前的只有那双破出洞口露出脚趾、发着黑霉的白袜子,还有前面那顶被翻过来的蒙大拿山顶帽,就像乞丐的“幸运碗”一样装着人们施舍的钱,那曾经是我的荣耀也是耻辱,戴上去看起来就像个牛仔。
说起来不信,那是我在海军陆战队士官学校时期留着的帽子,在后来我在军队服役六年后,有机会成为了一名教官,那时候戴着这顶帽子带过五年的新兵蛋子,后来那该死的总统送我上了月球殖民地,正是两年前的那场平息所谓叛乱分子的战争,让一个能号召整个排的上士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蠢货。
美国海军陆战队第七陆战团C连野战排上士,这个身份已经成为过去,而这顶帽子成为了我在街边要饭的碗!
该死的战争也让我左边的胳膊永远留在了月球上,是的,在她吗的月球!
那帮混帐畜生们,我们在一次靠近静海708号环形山在巡逻的路上被一个连的别动军突袭,就在那一次,他们的.50机炮把我的胳膊打成了肉酱,几枚流弹把我的大肠像是摔在地上的牙膏,再用脚狠狠地踩下一脚一样飞了出来。
那时候....我真不想再回忆下去了....我痛苦得不得了....就在那里疯狂地张开喉咙去喊....我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好像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了,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就躺在静海基地的医院病床上,身旁床位都是断手断脚或者绑着绷带的士兵们,却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
我知道我的大肠虽然在抢救之下得救了,但我们的排在那次突袭几乎牺牲了所有人,而我也失去一切。
后来我也被宪兵队通知要送到精神疗养院,其实我知道的,到时候等待我的,并不是躺在那舒舒服服的懒人沙发,和那侃侃而谈、面慈心善的心理医生聊天,不是的,等待我的,其实是那个要我坐牢做穿底的军事法庭。
于是,在运输机把我带回美国的时候,我在军方眼皮底下溜走了。
趁着夜色,顺带拿走了那顶陪伴我多年教官帽开始了我长达三年的流浪飘泊。
我想我是要被通缉了。
而自由城,这个社会可不愿意接受一个来路不明连身份证都不愿意拿出的家伙留在他那肮脏的黑心店工作。
哪怕是收留偷渡客的廉价黑工都会嫌弃我这个断掉半条胳膊的废物。
就像某位名叫威廉•莎士比亚的,人们或许都没看过他的作品,但都知道他是个文豪的那位说的一样:“慈悲不可强求,祂如天降甘霖。”
“嘿!”
坐在地铁口的我都快要要睡着了,就在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胖子叫醒了我。
他是一个金发白人,但却因为谢顶留出了地中海,那憨态可掬肥胖的脸庞下有着那硕大的下巴,他衣冠得体,甚至能闻到他身上的古龙水;在他身边的,却是一个比他年轻好十几岁的女人,像是其他富贵的美国女性一样,那白皙的脸蛋上留着那烈焰红唇,还有留在肩膀一旁波浪状的黑发,这女士还穿着红色的包臀礼服,看上去风骚十足。
不难看出,这先生是一位在某家公司里有着一定地位的中产阶级白领,而身边的女士则是他的女秘书。
“可怜的家伙!给你!去吃一顿好的吧!”
在我眼前那顶只有这几枚美分硬币的帽兜里多了一张印有格兰特头像的五十美元的钞票。
这对于我而言,可是巨额了。
“哦!谢谢你!先生!好人一生平安,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那西装胖子向着我点点头微笑,留下钱就离开了。
“哦!斯密斯先生!你可真是个大善人!”
“哈哈哈!哪里!乐施行善是我的荣耀!缪勒斯小姐!”
哈哈!多么笨拙的谄诈!多愚昧的人都知道这不过是谈好女人的小把戏罢了,简直让人忍俊不禁!
我目送这两人一起走进了街道对面摆着丰富蛋白质肉类的叫“曼斯坦因”的德国餐厅,(哦,别想多,那家店可没有坦克,只有那酸菜汉堡和涂满佐料酱的猪肋骨。)如果不出我所料,要是我在这家饭店待上几个小时直到夜晚,我就能再次遇见他们,带着酩酊大醉的模样,然后再叫上计程车去到圣丹尼大道的洲际大酒店,去开一间钟点房,直到深夜凌晨才会回去自己的家里去看那熟睡的糟糠之妻和孩子,或者说彻夜不归,又或者在他家妻子的床上出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当然事实是不是这样,我可根本不在乎,就像某个脱口秀主持人说的那样:“人们不在乎事情真假,只在乎自己想要看到的东西。”
但不管怎么样,我现在有整整50块钱了,对于一个所剩无几、每天的生活就是见一步走一步的乞丐而言,这就是天降甘霖。
于是我站起身子,破烂的外套随秋风摇曳,我那双前几天捡来的运动鞋已经被当作垫屁股的草皮,现在被我坐扁了,而我又把它再次穿起来。把那放在跟牛仔帽似的教官帽里的硬币和钞票塞进了我的劣质工业布钱包后,又将那帽子戴到头上,就这样悠闲走在嘈杂的大街,自在地融入了这就跟水母一样灰溜溜人群之中。
我的心情仿佛从未如此欢快过,于是我走到一家附近加油站的超市,买了一小瓶四美元,而且三、四口就能喝光的波旁威士忌润了润喉咙。
是的,我们流浪汉拿来的钱不是买点吃的就是买点酒精去麻痹自己的意识,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好让自己在这被称为美国的地狱,瞬间能变成快乐的天国,就如同能与耶稣同台共饮一样无比欢快。
此时已经是下六点,迷迷糊糊又无比悠闲地来到了中央公园,这里有着全城最大的人工湖。
闲庭信步地走在那秋意萧瑟、到处都是金黄色的枫林小道。
我不像过往一样,我会在这翻着垃圾桶看着有什么意外的宝贝,收集那些没用的纸皮还有铝制罐头去换那少得可怜的钱,不,我不会像往常那样子,此時的我像个普通又自由的正常人,一个把温饱视作理所当然的市井小民,向身边路过的人们问好,在那枫叶的林荫下凭着湖边的扶栏,欣赏着落日余晖下那公园的湖畔,享受着人生为数不多的宁静。
“嘿!牛仔!”
不过片刻,我听到身后沙哑又熟悉的声音在向我大声呼唤:
“嘿!你这狗曰的大便,你他吗的怎么到这来了?你不是要到曼斯坦因餐厅前的地铁口跟那些衣着光鲜的富人们讨钱吗?“
那人叫卡尔•约翰逊,喜欢炫耀他那被香烟熏黄牙齿的笑容,不少街友们都喜欢叫他CJ卡尔。
他就是个左眼患有白内障的黑鬼老头,他瘦骨嶙峋,头上戴着黑色毛茸帽,穿着越战老兵们都喜欢穿的M65冬季大衣,还有破烂不堪的牛仔裤。
刚认识他的时候是在两年前,四处漂泊的我来到了自由城,而我还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可怜虫,他曾经慷慨大方地允许我住进他的帐篷里。
哦!算了,别再让我想起他那臭虫卵到处都是的帐篷了,我虽然当过兵,但我宁愿睡在那被雨水浸透的草皮上,蚂蚁爬过我的耳朵和湿汗淋淋的脖子,都比睡在那鬼帐篷还要舒服。
我看见他推着那跟随他多年,塞满纸皮还有饮料罐的购物车向我走来。
“嘿,老头,今天收成怎么样?”
“还能怎样?当然是跟往常一样,话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卡尔有着不短的烟龄,所以他有着烟嗓,据说这家伙毛都没长齐的时候就开始抽了,到现在都没戒过,命是真的大。
“今天也许是我能请你去嗯造九美元炸鸡的好日子。”(请黑人吃炸鸡,有种族歧视的意味,那时候我没注意到这种低级错误。)于是卡尔听了,就很是不爽地辱骂着我:
“哈!好啊!那你可真了不起!你这阿拉巴马饼干佬,看来你今天把你的屁股眼卖给了你新认识的男同姓恋者被赏了不少钱啊?自由城的人们都是开始性抑郁了吗?竟然能看上你这种垃圾佬!”
“嘿!你这老混账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平时不是很喜欢去Cluckin'bell炸鸡店吗?(注释:对,就是那家Cluckin'Bell,GTA玩家都很熟悉的连锁炸鸡店。),然后再来点烧烤酱去追求你的炸鸡小王子之梦!我现在还真打算请你去吃顿好的,你居然这种态度?好吧,我承认我刚刚说话确实难听了点,那我是不是该说对不起?”
我竖起了国际友好手势,对面的卡尔也不示弱,举起了他那根像黑白配巧克力棒一样细长的中指。
“哦...去你的,那些混蛋做的炸鸡、汉堡、薯条还有烧烤酱什么的我都快吃腻了,还有,都是因为你,你这以耻笑他人为乐的家伙,我现在看见那些愚蠢的炸鸡连锁店,我都把他们看成种族主义者的开心乐园店了!”
“哈哈哈哈哈,那你今晚真就不打算吃点什么吗?”
“哦!拜托,伙计,这些都无所谓,我可不是那些住在公寓楼里娇生惯养的废物,反正我们这些流浪汉一两天不吃饭,还是照样活蹦乱跳的,他们能吗?”
“那陪我喝几杯怎么样?就那家‘甜蜜马尿’的酒吧,就算是当我之前欠你10块钱的补偿好了。”
“噢!”卡尔听到那家酒吧的名字,眼睛睁得圆滚,而神情则由刚刚的恼怒转变得轻快。
“老友,你说得对,你不说我都要忘了那笔钱了,人也许可以一日不吃饭,但不能一日不饮酒,就这么定吧!“
“对了,老兄,你闻起来太臭了,就像是发酵了好几天的尸体一样,最好给我去体育场的更衣室洗个澡,那家店的老板可嫌弃我们这些流浪汉了。”
“行吧,那我先把我的购物车里的东西现卖了,然后会营地里准备一下,到时候咱们八点半在老地方见吧”
......
八点半。
我看了那家写着“甜蜜马尿”霓虹灯的酒吧,那家店就开在皇后区铁路高架桥下的街道。
酒吧里我没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除了那个在擦着玻璃杯的酒保。
他是个地中海,戴着眼罩,留着八字胡的俄罗斯人,大家都叫他---独眼米哈伊尔,听说他有着一个17岁漂亮的女儿,但愿她不会被官立学校里那些嗨粉飙车的小流氓盯上,免得成为那些糟糕男人胯下的人型摩托车。
“嘿!米哈伊尔!最近好吗?”
“哦!独臂大侠马斯顿先生,是你...”米哈伊尔注意到我了,“我们这可不是福利院,最多也就只能给你免费的水。”
“拜托,这次我可是带了钱的,话说你有看见一个穿着军大衣的黑人流浪汉吗?。“
“没有,如果那家伙是你的朋友的话,也许是放你鸽子去了;话说,你是找到一份正经的工作了吗?”
“嘛,怎么可能?哪天我的手能长出来,哪天我才有工作!”
“哈哈....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也多么希望人能跟植物一样,一旦身体失去了哪一个部分,还能长出来。也许你不知道我之前有一次和朋友到密西西比州去钓鱼的时候,我们就坐在同一艘小船上,但我们在水路上被河床的一块礁石搁浅了,那时候也就只有我敢下河把船推开。”
酒保米哈伊尔是个有趣的家伙,他总是喜欢情不自禁地和客人分享自己的故事。
“可是突然沼泽里出现了那条该死的鳄鱼,静悄悄地有了过来,我当时什么都不知道,可我的朋友被吓得惊慌失措,二话不说地拿起了霰弹枪往河里射....”
“哦?”
“那鳄鱼虽然也被吓跑了,可是那个粗心大意的家伙也差点要了我的命,有一枚破碎的弹就打瞎了我的右眼,后来也是买了罗森公司的机械眼才重获新生,就因为这眼睛的保养就花了不少费用,所以如果没什么必要我都不会用那颗眼球,就跟住在我眼窝里的大小姐一样,如此矜贵,却是多么的欠干。”
“哈哈哈,米哈伊尔先生,那我希望你别拿你的人工眼球去自我生理安慰。“
“好了,伙计,这家店所有熟客都知道我这个故事的,那么现在,你要喝点什么吗?”
“一杯GutPunch调制酒还有一对黑椒炸鸡块,谢谢。”
“哈哈,没想到你还有叫起这玩意的一天,你真的有带钱吗?”
“当然了,赶快去做吧!”我从兜里掏出了总共25块钱的钞票的硬币
米哈伊尔见状便识趣地笑笑,放下了酒杯,转身便开始敲下了电脑的键盘,命令仿生人厨师开始制作炸鸡,而自己则是开始往原酒倒入调酒瓶,不久便拿起开疯狂地甩动瓶子,发起唰唰的声响,开始调制着酒品。
我听着酒吧里平静而惬意的电子音乐,酒馆里的人们都各自聊着天,或者是吃着各自的晚饭,而电视里播着饮料广告,声音则是小得跟迷迷糊糊的自言自语一样....
我喜欢这家酒馆的气氛,没有吵闹,令人精神紧绷的蹦迪,没有太过喧嚣的人们。
也许,这里就是名为自由城的荒漠为数不多的绿洲...
“今日下午,某高中的一男学生,因为作业过多的缘故向老师鸣枪表示抗议....”
就在我看着无聊的电视新闻发呆的时候,不知不觉地发现在我身边坐着一个陌生的家伙,他穿得像刻板印象中的骇客一样,穿着灰色卫衣,戴上连衣帽以至于我看不见他的样貌甚至侧脸。
“嘿,晚上好。”
我索性地打了個招呼。
“你在找人吗?”
回答的是一个女孩的声音,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像是接近二十岁的少女。
“哦吼,你一定是个怎么知道?你是超能力者吗?”
“叫卡尔•约翰逊的黑人是吧?“
这时那女孩扭过头看向了我,我也终于看见了她那紫罗兰色的双瞳,几缕金色的发丝垂在她的精致的脸颊两侧,看起来是个外貌水灵的女孩,可直觉告诉我,这应该是个仿生人。
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女孩提起卡尔名字的时候却让我心中起毛,心里有种不安的预感,为什么她知道卡尔的名字?
“为什么你知道我要找他?为什么你知道他的名字?你究竟是谁?“
这真是出乎预料,难道她真的有超能力吗?
“眼睛看向门口,马路对面对面那个小巷里,你能找到他的遗体。“
“什么?!“
“他要我向你---马斯顿先生转达遗言,‘那十块钱不需要还了’。“
有股力量迫使我全身绷紧,立刻从原本的位置站起来,急冲冲地走向酒吧的门口,推开了沙龙门。
“嘿!马斯顿先生!你的炸鸡和酒还没上桌!”
米哈伊尔在我背后向我喊道,可我那时候像是失控了一样,没有理会他,而是冲出大街,快步流星地走到的马路上,要不是一辆轿车及时刹车差点就要把我给撞飞在路上。
我走到马路对面,在一家亮着白光灯的超市旁就是那女孩说的小巷口,里面只有零星几盏路灯在黑暗中一闪一灭,照在那到那红石转的墙壁上那文字涂鸦、消防梯还有堆满黑色塑料袋的垃圾箱上。
“哦!真晦气!我们的交易也许应该是要结束了!”
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是一个英国男性口音(A),于是立刻躲在了垃圾桶一旁。
“天哪!这里居然有一具黑鬼流浪汉的尸体?”
另外一个男人(B)跟着说道。
“看起来像是跳楼摔死的,天哪,脖子都歪到胸口那了,看看他的四肢,就跟麻花似的!”
他们是在说卡尔吗?
“不,别管这具尸体,东西你都带了吧?”
听起来像是非法交易卖家(C)在说话。
“当然,我不介意你先看一眼。“
(疯狂吸着什么东西的声音)
“哦哦!哈哈哈哈!这香味...确实是XA-1768的下体!”那英国人像是闻着少女亵衣的气味一样,发出猥琐的笑声。
“好了好了,别闻了!1768美元!“
“去你的,这价钱跟对着型号名字是吧?”
“等等...好像有人在那...是谁在?”
此时一个衣衫褴褛的身影,戴着一顶蒙大拿山谷帽的身影出现,让巷口里非法交易的三人都警惕了起来。
而那人正是我。
“你们这帮混账!!!“
我撕破了喉咙,使出浑身的力量,就像那遇到那来自山间的狼群而决心拼死一战的棕熊一样,去怒吼。
如果问我在那几年的军事生涯里得到了什么,我能说那绝对是数之不尽。
尤其是在那担任教官的那段日子,就告诉我声音的震慑是存在的,他能让所有人都吓破了胆。
“你们见到一具尸体,不仅没有立刻报警,反而是在这具尸体旁边做起仿生人器官的生意!他吗的还是下体!是不是死的必须是你们的全家才会变得不去无动于衷?”
浑身的血管仿佛在燃烧,他们对死去的卡尔无动于衷,反而在他的身旁干着肮脏的勾当,这让我愤怒得无法冷静下来,巴不得要把他们像是掠食动物用牙齿扯开猎物的皮肉一样,把他们都给撕碎。
所有人确实是被吓到了那样变得沉默,他们静静地看着我,什么都不做。
“嘿...老兄...冷静...”
英国人试图劝说我,让我停下那咄咄逼人向着他们三人前进的步伐。
“你们怎么回事?你们居然被一个断了手的废物吓到了?”
那个不法贩卖仿生人器官的卖家把手上的“货物”收回了黑色的斜背包后不爽地说道。
“咚!”
一声闷响后,那个贩子受到了重击而倒下了。
那是我的甩棍。
一个箭步,就朝着他的肩膀来了一记闷棍。
它就藏在我那空寥寥,随风吹起的衣袖下,用着结实的绷带绑在那断去的手臂。
过去漂泊的岁月,难免会有自由城的小痞子和帮派们骚扰,为了求得清净,一个流浪汉,要么就是拿出自己所剩无几的钱去求饶,要么去学会保护自己。
“天哪!”
另外的那个英国人,他貌似要从怀里掏出什么。
于是又是一记闷棍,狠狠地砸在他的脸颧骨上,应声倒地。
“疯子!”
另外一个男人用全身的力量撞了过来,让我不得不被撞到垃圾箱,背部发起一阵疼痛。
“你吗的!下地狱吧!”
将我撞在垃圾箱旁的混帳开始掐着我的脖子,而我在灯光下我看清楚了他的样貌,不过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宅男,留着不修边幅的长发。
我立刻用甩棍敲打宅男手肘的关节,他呜呼地松开了那麦秆似的手,我又开始猛然地扑在他身上一阵扭打。
“你这疯狗,下地狱吧!”
我侧目一暼,一旁的那位刚刚被我用甩棍打得脸颊发紫的英国人狼狈地站起来,捂着他那浮肿的脸向我喊道,他从兜里掏出了手枪指着我。
Bang!
我两眼看到了那在黑暗中无比刺眼的火花,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中,我感觉到侧肋出现了那强烈的感觉,强大的冲击力就像是挨了一记重拳,我的身体已经倒下了。
“哦....天哪....”
倒在地上的我,视野朦胧,我看见了卡尔那从高处摔得扭曲的尸体,耳膜发胀让呼吸的声音也变得粗糙...我迷糊模糊地听到了身边人的呼喊。
“哦!天哪!你为什么要杀了他!”
“我们怎么办?该死!都是你害的!”
而我...我好像...看到了卡尔...
在夜空中飞翔的,是卡尔的灵魂,他背后长出了翅膀,双手拿着竖琴,在空中悠然自在地飞翔...
我一度不怀疑这是假的。
再见,卡尔,我们很快就能再见了。
我合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