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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一顿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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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好像进行了一次冥想似的,我似乎学到了一些新的玩意...不过好像依旧是基于那场大雾的。
  当我醒来的时候,身边也出现了浓厚且可以被控制的雾气,难道这和我身上出现的那些雾有关?我想,秋天出现这种大雾是不太常见的,难道是某种造雾的机器吗?
  “你可算醒了,替我站会岗,我去拿点东西,你别跑了啊!”
  “去吧去吧。”
  我正在试验一点小把戏,似乎是控制这些雾气的一种办法,他们在一中精神力的控制下偏转、撞击、时而聚合起来时而而又分散到各处,而这正是我的杰作,在这种雾气里我能感到一种格外的舒适,我赌五百块以前这根本就是完全不存在的,而现在,我却能在这些雾气里进行长距离的折跃前进,大概有八十多米,如果我想的话,然后还可以在一瞬间回来,这好像是与生俱来的、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但我以前绝对不会这其中的任何技能,这在我来看就是超人才会的。
  折跃前进说白了就是瞬移。
  现在是凌晨三点,看来我睡了十个多小时,这段时间内都是米塔尔在站岗,感谢他让我睡了个好觉...希望今天的这班岗没什么意外吧,彼得和我说早上还要去找点有趣的玩意,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但应该是要继续旅行了。
  这实在是令我饥饿难忍,我早就该吃点东西的,还好我口袋里有一块包装好的干酪,可以稍微垫垫肚子。
  米塔尔拖着一口大锅和架子,手里拎着一个蛇皮袋,里面装的满满当当,难道他要举行一顿烧烤宴会吗?
  那口大锅撞在钢铁制造的架子上,发出一阵嗡嗡的声音,就好像有蜜蜂在飞似的,可这会哪有什么蜜蜂,马上就要下大雪了,最近还有大风,如此寒冷的季节昆虫是基本不会出现的。
  “大叔,来来来,展示下你的魔法,好好做顿饭,这大冷天的,站这么长时间,一口热乎饭都没吃上!”
  吼吼,我是很想去他们的饭桌上蹭点吃的,我宁可愿意付十倍的钱去吃顿热乎的饭菜,特别是我祖母做的厚肉浓汤啊,坐在壁炉前,享受着宁静,那时候来一碗简直是一种享受。只可惜我可能再也吃不到那种美味的汤菜了,我的祖母身体状况很不好,她可能撑不过这次灾难...一想到这我就有些伤心,我小时候是由祖母养大的,而现在,我却不得不看着她离去。
  “小子,你不来搭把手?这么长时间就你一直睡觉了,赶紧的,把这些玩意全都串起来!”
  被称为大叔的人向我招了招手,他手里拿着一把刻着名字的刀,他以前应该是个职业厨师。既然他招呼我了,那为什么不去呢?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那是一些腌好的猪排和洋葱、刷上酱料的小土豆,烧烤架上已经被刷满了猪油,点燃炉子后就能听见木柴燃烧的声音,久违的猪肉排香味伴随着油脂燃烧的噼啪声钻入在场每个人的鼻孔,当这块猪肉达到三分熟的时候,大叔就开始把另一扇肋骨塞到了锅里炖肉汤了。
  啊,他一定是要做库班浓汤,这种汤里要加入大量的肉和一些卷心菜、番茄和香肠。
  “香叶和胡椒能让汤的味道更好,但可惜我们现在只有胡椒。”大叔叹了口气,继续说到:“但也不会太差。”
  “当大风来了的时候就适合喝库班浓汤了,再加一点莳萝,我找不到比这更美味的东西。”
  库班浓汤会利用一切东西,包括煮肉剩下的汤,把肉捞出来后,剁碎,在这里面加入番茄碎而不是番茄酱,再放卢布肠和熏猪肉,还有刚才烤好的猪肉,静静地等待十分钟就行了。烤炉发出的热气驱散了楼顶的大雾,而这也是我最乐意看到的,毕竟待在雾里总归不是事嘛,我还是喜欢在晴空下生活。
  我大概数了下,他在里面至少放了十种食材,洋葱、胡萝卜丝、酸黄瓜、啤酒、烤猪排、排骨、小香肠、熏五花肉和卢布肠、熏鸡肉和柠檬。
  这道菜出锅的时候自然是红色的,因为有许多的番茄,但里面几乎没有什么汤汁,可能是用于拌饭的吧,这道菜的确有许多的肉,正值冬天,十多个人围在烤肉架旁边喝汤,有吃的还有火炉,这喝汤啊,多是一件美事。
  小土豆烤的正好,表皮焦脆、内部也全熟了,撒上一些盐和胡椒粉即可与汤一起下肚,对了,还有大蒜,毕竟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嘛。
  我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两瓶上等伏特加酒,这是我从一个地窖里拿找到的,绝对是十年以上的佳酿,因为我已经尝过了,虽然没什么味道,但口感顺滑、兑上葡萄汁或者柠檬汁就是一杯不错的高度数鸡尾酒。
  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葡萄汁,但大叔有瓶刚酿好的葡萄酒,那为什么不兑在一起,每个人都来两口呢?
  这几瓶酒把整个宴会推上了气氛的高潮,这种酒无疑是十分上头的,所以得闻闻胡瓜压一压味道,酒固然好喝,但实在没多少,也就给在场的人一人来两口就没了,一滴都不剩,毕竟酒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就有的玩意,就算是啤酒也是一场宴会必不可少的,更何况是高度数的伏特加酒呢?
  “真他妈的带劲啊,可惜就这点,少喝几口吧兄弟们,中士要是发现我们喝酒那可就完了,那八成得被赶走,这种破地我们可活不多久啊。”
  “怕啥,咱们自己组一个社区不也轻轻松松吗?莫里斯能,咱们就不能?我正知道有个好地方,那边一周前人全走了,要我说直接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跑哪去,自己立个山头!”
  几个人小声的说这什么,我听不清,只有大叔一脸担忧的看着他们几个正准备闹造反的人,我猜只有他明白,这里造反营地的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肯定会把他们逼到死路,毕竟你还拿着人家的枪,还准备开两辆人家的卡车跑,这可是大损失啊。
  不一会他们就统一了意见,准备揭竿而起,甚至还邀请我加入这场危险重重的革命中。
  “你要来吗?一起去那个村子,脱离联合军的控制,他们这里生活压力甚至比战前还要大...”
  “免了,我不想掺和到这件事里,你们自己去闹革命吧。”
  “别嘛兄弟,你在暗中帮助我们一下就行,他们的仓库里可有不少好东西就在那放着呢,你不心动?”
  米塔尔搂着我的肩膀,试图说服我参加这场荒唐的革命,虽然我很想从中捞一笔,但很显然不是现在,我与联合军有一些方面的合作,很显然,如果我把他们的城市炸了,那我们的缘分肯定就到头了,我可斗不过一个组织。
  “银行里的钱也在金库放着,那之前你怎么不去抢?”
  我站到了大叔那面,毕竟他也不愿意参加这场革命,准确的来说,有脑袋的人都不会加入他们。
  我觉得革命成功率几乎为零,他们可能想趁现在打开仓库搬点东西就跑,那如果食物吃完了、子弹打光了怎么办?总不能拿刀冲上去吧。这个计划只是一拍脑袋想出来的,根本经不起推敲,联合军又不是傻子,他们肯定会在仓库部署士兵啊,那不就完蛋了?
  我得离开这个地方,彼得还跟我说要外出去找补给呢!经历了昨天回归城市路上的意外事件后我就决定换一只更大口径的手枪了,因为连7.62*39口径步枪都难以打穿那些动物的壳,一只口径更大、穿透更强的手枪是必须有的,不让我在这种地方肯定难以自保。
  我听闻这里有一只大口径的M1873转轮手枪正在以五万卢布的价格售卖,还好我的身上拿着接近五十万卢布,也没人知道我拿着这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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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我用一万卢布和自己的.44手枪换了一只全新的M1873,通体黑色的枪上还有金色的花纹,漂亮极了,但他没发折开换弹,只能靠快速转动转轮来让蛋壳自己掉出去,发射的.500口径尖头弹足以打穿四级防弹衣,我觉得是没什么甲壳能挡住这种子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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