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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追是关注人作的书友,年写寂寞一时,许诺过该书至结束,每三节绝不欠。
万字对于时候而言,不过是一个半时至于三时的工夫,对于工作和私人时间影响不大。从后开始,为耗费的时间越来越长。
至写真堕落时,为书友的支持,于是选择继续这承诺。实段时间工作非忙,我不是个喜欢规律工作的人,从不己捆绑在某处,让工作后进懒惰而无聊的待发薪,待下班,待休假的状态。
我喜欢填充时间,将所有可填充地时间尽塞满。
时候。在一段对地车充满兴趣的年,在上学途中遭遇摔撞,膝关节血如柱,至尽仍旧留有隐约可辩的类圆伤口,却也让己坚持踩着车子到达学校,继续上课。
再后来大,到了热衷打篮球的年。有过一将腕摔的肿粗胜臂经历,却仍旧每忍痛用继续和同学朋友打球。这是为喜欢。是的,我是个可以对要做的尽压榨己地人。
我喜欢每花时间写说,所以,哪怕是在写真时,即均每工作约时,乎每必须出应酬,即缩短睡眠时间也会坚持着保持更。即是时候右掌被车门夹着。却也坚持用一码字维持着更近一周。这在时候,没有说过。为既能维持,这没有必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