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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争夺苏紫墨大作战 / ,我真的很喜欢甜食啊

,我真的很喜欢甜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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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从日本回来,公寓点了一盏落地灯,很温暖。
  天气已经变凉了,如果不是耳边有吧唧吧唧的声音,我大概已经睡着了。
  你没看错,吧唧,吧唧。
  我抬头,方崽正坐在我新买的手工地毯上,一手举着我从免税店买的巧克力,一手抓薯片,吃得不亦乐乎。
  明其名曰代替小十年来催稿,实际上……呵呵,把我家好吃的东西都快吃光了!
  我伸出一只手,准备摸来一块巧克力,方崽清理清嗓子,我吓得又缩回了手,接着码字。
  焦虑少女俞绵绵一发病就暴饮暴食、刷光银行卡,甚至跟狗架。傲娇小公子秦唐,不惜跨越大半个城市赶来为她善后,偏偏此刻撩了七年的冰山学长周薄暮从天而降,“俞绵绵,你谈恋爱了?”
  俞绵绵:“学长你吃醋了!你喜欢上我了?”
  周薄暮:“如果我没记错,是你喜欢我。”
  俞绵绵离幸福越来越近,可是,她的秘密、她的焦虑症、以及远渡重洋回来的那个人……都蓄势待发地想要破坏这场爱恋!为我终于考虑好了,要以作者的姿态出现在编辑部里。我要告诉更多怀揣理想的人,不要畏惧,去幻想,去尝试,去跟这个世界碰撞,去变成更加不错的人。这一期的杂志里也有我写的故事,你们喜欢的话,都可以去微博告诉我哦。因为,这个故事本来就是为你们而写,是我在这本杂志上与你们初见的小小礼物。
  纪十年这个名字,蕴藏着我割舍不了的故事:
  十年前,我是自卑怯懦的小姑娘;
  十年前,我与人约定要成为闪闪发亮的人;
  十年前,我深深地喜欢过在操场上挥汗如雨的少年;
  十年前,我也像你这样,手捧杂志,心中有悸动,也有快乐。
  然而十年后,我还记得当初执拗的姿态,还记得雪地里的承诺,还记得说起要成为闪闪发亮的人时,嘴角上扬的弧度,还记得曾经的白衣少年。
  他们都还在啊,无论是理想,还是他。
  它们依旧热血啊,不管是写出的文字,还是怦然心动的情怀。
  有时候,我会怀疑这十年不过是一场梦而已,梦醒后,我依旧在坐在操场边,身边有清瘦的少年与裙角飞扬的少女结伴走过。跑道尽头,运动过后的男孩子仰头喝完一整瓶的冰镇可乐,夕阳西下,他的侧脸好看得动人心魄。
  如果这只是梦而已,我大概能够更勇敢地度过青春时光。可是我很清楚,往日永远不会重现。我羡慕每一个在教室里听课的你,羡慕你还有因为数学题而皱眉的机会,羡慕你的那些好朋友、你暗恋的男生和你还在一个班级,甚至只隔着一条走道的距离,羡慕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羡慕那最美好的时光。
  其实,我也只是羡慕十五岁,不够好,又不够勇敢,却和他们在一起的自己。
  “熊哥,你这么帅一个人,咋专栏还要催呢!”
  我默默地翻了个白眼,这什么逻辑,虽然有问题,但是形容词用得很有道理。
  方崽咬了一口巧克力,我的……Teuscher香槟,嘎嘣一声,没了。我的Teuscher松露,嘎嘣一声,也没了。
  方崽看着窗外,大面的玻璃幕墙将这座城市最好的景致收入眼底,在璀璨的灯火与曼妙的星光里,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其实啊,熊哥,
  很多作者可羡慕了。”
  声音很轻,感慨很微妙,不太像他。
  我敲键盘的手指一顿,抬眉问:“羡慕什么?”
  “羡慕有人来催我们的专栏,羡慕有杂志等我们写稿子,羡慕我们写的东西能印在杂志上,让全中国……哦不,是全宇宙的人都看到呀。”说完,又吃了一颗巧克力,抹茶味儿的。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是这样问的,的确,也是这样想的。不是理所当然么,有人要写稿,有人要催稿,羡慕从何说起?
  方崽说:“可是很多写手,还只是发着微弱光芒的小透明,连被催稿的机会也没有。”
  然后我知道,方崽有一个过稿群,群里有一群坚持不懈,努力绽放光芒的写稿的小朋友。他一直带着他们,讲技巧,讲经验,稿子一个字一个字地看起,逐字地修改。
  很难吗?
  我不知道。我是从小就被老师赞文笔出色、思维精妙的人,后来小狮邀请我回编辑部工作,从写专栏,出书,从新人到主编,我一路走来也遇到过难,却从不透明,从不渺小。很难理解到,真正的低入尘埃里,因为有人来催稿的欢欣究竟是怎样的滋味。
  我试着去了解,方崽说的,一个作者是怎样熬夜写稿到凌晨四点的,也试着了解,他说的作者们写长篇故事之前,都怎样悉心地猜测主编的喜好,过五关斩六将拼到终审,小心翼翼地奉上文稿,一天又一天忐忑地期待。
  希望有回音,也希望没有回音。
  希望有一天将最好的故事带到读者面前,也希望,真正得到答复的日子,晚一些,再晚一些,再日夜煎熬,总比一纸退稿信要好。
  听到这里,我敲键盘的手慢了下来,一字一字地删掉原本要写的N小姐的故事,将他与我的这段话,将这个温暖的夜晚,一字一句地写完。
  你看,有这么多人为了理想拼搏,有这么多人,竭尽全力就想写出最好的故事,此生最大的理想也不过是妙笔生花。
  这样的一本杂志,这样的一段青春,你怎能不爱它。
  敲完这一行,我从茶几抽屉里拿出一盒崭新的巧克力,“送你的。”
  方崽的眼神亮了亮,他真的很喜欢甜食呀,却最后没有打开,他问:“熊哥,我能带走吗?我想给小十年尝尝……”
  这是什么神转折?我没缓过来!他们……
  我收起惊愕的下巴,还没开口,方崽又自顾自地接着道:“还有大脸组其他编编们,他们可喜欢吃巧克力了……”
  我呼出一口气,看着掰手指数人数的方崽,拿出了书房里珍藏的礼盒,“拿给他们哦,免税店一日游的礼物。”
  我喜欢收藏巧克力,去每个地方都会买,精致繁复的包装很讨喜,我却很少拆开。让方崽带给其他人的,是几个月前在瑞士买的伴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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