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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是不招?”
江府江县衙大堂里,满脸横肉的县官爷,狠狠拍了拍桌子上的惊堂木,后恶狠狠堂下跪着的少年。
少年来有六岁,穿着单薄的囚衣,囚衣上虽不见血痕,是可以隐约到一血渍,显早已经受过刑罚,而且吃了不少苦头。
面对县尊爷的喝问,少年人跪在地上,倔的抬头,了堂上的县爷一眼,身子微微颤抖,后他咬了咬牙:“爷,人不是我打死的…”
江县令,是个年近的胖子,留了两撇胡须,眯缝着一双眼睛,堂下的这个少年人。
“个刁,还敢狡辩,在场人,余人统统认是与陈清争,失打死陈清,衙门里仵作也已经验,陈清确人打死,人证证具在,还抵赖!”
县爷冷冷的堂下的少年,低喝:“沈毅,可要清楚了,证齐全,官便可以一对用刑,就是当堂打死了,也无碍国!”
“伱若是认了,念尚未成人,多也就是徙三千里,不会要了的!”
这江县令姓冯,名叫冯禄,至今已经在江县令的置上了年有余。
作为一县的父母官,来是滋润的差,是江县附郭,县衙与府衙在江城里,他这個县令的不是顺,有时候还会受一上官的。
可即便如,来衙门里的,也不必他躬亲,亲来的,实上衙门里八成的案子县丞以下面的人在打,不过这一江城里出了案,还是在江城里较出名的甘泉书院里,他这个江县令不不亲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