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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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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提了提衣服,感慨这衣服的质量针不戳,已经兜了不少的东西走了好几天,又跟着我不知埋了多久,和我一起入土的时间可能没受到多少损伤,毕竟我被埋了那么久也还活蹦乱跳的(虽然样子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但寻常的衣服在兜了四瓶水和半斤叶子颠簸了四天,至少也会撕出几个口,但它完全没有,只有我从石块中挣扎时留下的几个洞。我看了一眼牌子,鸿星尔克,嗯,国货就是棒!
  虽说我印象中那片城镇离我所在的城市并不很远,但那是我和妹妹一起坐公交车去的,站台在靠近那个城镇的一侧,但我现在在相反的一侧,再加上那偶尔在树缝间露出的紫色的山峰使我不敢靠近城市,只好绕远路,说是绕远“路”,实际上根本没路,我只能不断的爬到树顶,眺望着那个城镇旁的山,以此为基准,不断的修正方向,朝着目标靠近。路上花了四天,拿那种树叶煮的水不止解渴,甚至挡饿解乏我靠它补充体力,在路上省了不少事。
  快要到了的时候,树木逐渐稀疏了,我失去了树木的庇护,直面着毒辣的阳光,我认为这样有些不妙,从包里拿出了一张叶子,折起来,放在头上遮阳,路上就轻松了不少。在我已经可以看到小城镇的轮廓是,我发现了不少野生的小麦,和杂草一同长在荒野里,我揪了几个青色的麦穗,在手机搓了几下,搓掉壳子,一口气吹掉,把剩下的谷粒扔进嘴里,嚼了两口,很怀念的味道。也许因为这是我醒来后的第一餐吧(之前一直靠喝水,虽然解饥饿,但心里总是空落落的),原本有些苦涩的生麦粒也十分美味,我路上又搜集了好多穗子,我把它们搓成谷粒,用树叶包了起来,揣进衣袋。又走了一上午,在第五天中午,我迈进了这座城市。
  我回身,极目远眺,望着那座诡异的水晶山,尖锐的山顶直插云霄,由山顶到山脚,山体的颜色由紫色过渡到黑色,质感也由水晶变为岩石,以前从这里往回看,是能看到城里的大楼的。身后,是另一座山,正常意义上的山,不算很高,也不算很大,但很陡峭。因此曾吸引过不少攀岩爱好者的足迹,山脚下的商业街也有不少卖登山设备的商铺。那才是我真正的目的地。我回忆着山体的形状,确定了商铺的位置。就朝着商业街赶去。
  街旁商铺林立,虽然都只是二层小楼,但也彰显着曾经这里的繁荣。但如今,这里已经空无一人,建筑物上,也多多少少添了不少裂痕,原本鲜艳的招牌早已褪色,已经很难辨认出其上的内容了。偶尔还能见到几座塌了的商铺,玻璃橱窗的碎片散落满地。差不多到了商业街,我观察着周围的店铺。眼前是一排服装店。考虑到我目前的身材,不情愿的找了一家童装店,拨开门上的爬山虎,门是纯木头的,连轴也是,很轻松的就能打开。
  店中的货物已经空了三分之一,但剩下的也算齐全,正午的阳光透过爬山虎覆盖的落地橱窗,打在布满灰尘的地面上。我一脚踏入,扬起不少烟尘。
  我在布满灰尘的货架上挑选着,最后选定了几件黑色短袖和卫衣,当然是男装,和几条用腰带的工装裤,童装店里能找到这种款式的衣服真是难得,换上一套还算干净的衣服之后,我把店里的全身镜擦了擦,看了看自己现在的模样。嗯,穿男装的我一样可爱,就是头发有点乱就是了。
  咳咳…虽然年代已经久远,但这些衣服的质量却没怎么下降,还都挺结实的。我在柜台翻到几个塑料袋,但都已经脆的用不了了,我就随便抓了一件衣服当包袱皮用,把选中的其他衣服和原本带着的东西包了起来,搭在肩膀上。
  之后,我又进了一家精品店,门已经坏了,我找了一盒黑色的皮筋揣兜里,又拿了一面小镜子,也揣兜里。
  终于到了卖登山设备的商铺了,招牌已经被植被吞噬了,但玻璃门还在硬撑,没让爬山虎什么的钻进去,店内的地板上连苔藓都没有。我想拉开门,但是金属门轴几乎已经锈成一块了,我一咬牙,一发力,一下拽碎了了钢化玻璃门,小声嘟囔着对不起,把包袱扔在门口,走了进去。
  走进店内,我先是抓起了一只登山大背包,另一只手拎起两捆登山绳塞进包里,顺便塞了两卷细绳,又拿起一只火镰塞进包里,又找到了照明棒,回想着之前看过的科普视频,我拉来了一支试了试,棒头喷出耀眼的光芒,嗯,还能用。我又抓了五支塞进包里。再往后,一整面墙,挂的全都是刀具,我两眼放光的扑了上去,想起之前来这里玩时只能过眼瘾的憋屈,我挑了三把带鞘的军刀,又找了两把看起来很帅的折叠刀,弹簧刀一并塞进去,和刀在一起的是灶具,我拿了一罐燃气,发现罐体早就生锈,气体早就漏光了,就只拿了一只没怎么生锈的带盖小锅,和一只硬塑料水壶,塞进包里。
  之后就是护具了,我拿了一双护膝,有点大,但是能凑合着用。头盔没有合适的,就没碰,
  然后是衣服,我之前已经拿过了,在这就只拿了一条特制的腰带,和腰带上的多功能收纳包,还有一条厚实点的毯子。
  之后的货架就都是些电子产品了,比如手电筒,对讲机等,但是没一个有电的,不知道能不能用。我又看到了一个便携式太阳能蓄电池,电池板可以折叠收纳,我果断拿了一套。又拿了几支看起来很结实的手电筒。
  该拿的都拿了,我走出店铺,先连好太阳能电池板,指示灯亮起,表明它能正常工作,我拿出手电筒,接在电池上,只有两个手电亮起,其余的都报废了。我心里好歹有了个底,不用再只接着月光摸黑走路了。我把它们扔在太阳下充电,捡起之前丢的包裹,开始整理东西。等我背起了包,把最好用的刀别在腰带上时,天色已经不早了。
  天黑下来了,我并不打算即刻出发,而是找了一栋还算完好的小楼,这是我一个哥们的家,我之前就是受他邀请,带着妹妹来到这座小镇的。他也是个老留守儿童了,他父母的心很大,放心他从小就一个人住在这里。
  我记得他有订报纸,各种方面的报纸,而且保存的贼好。他甚至有一台专门的塑封机,用来处理报纸。还有一个房间,专门用来放报纸。当时他想我说了很多关于他这个爱好的事,我也记得很清楚。他说他这些报纸如果妥善保管,至少能放百年。他放报纸的房间里还有一台特殊的万年历,不插电,一生只充一次电,寿命极长,反正他熬不到这台表报废。
  我当时也没多在意,哦了一声就糊弄过去了。到这句话却默默地记住了。如今可算帮了我大忙了。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但从如果能找到当时的报纸的话,应该能获得不少关键信息。
  我一脚踹开他家的门,不是趁机报复,而是他家的门是铁皮的,已经锈成一团,中间甚至多了一个大洞——也是锈的。用常规方法根本开不了。进门先是一个小院子,院子一角有一个拉水井,拉水用的把手早已不知所踪。
  另一边,就是客厅的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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