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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叶的扰动,马蹄的疾鸣,还有猎犬的吠叫……一场盛大的狩猎就是由这些野性的声音所组成的。
伦烈家族一年只有两场正式的大型狩猎,分别在春秋两季举行,而春天的这场则将受到更多来自传统的限制。老乌萨斯人相信春天是万物生发之季,因此杀戮必须有度,不能捕猎幼兽,也不能捕猎怀孕的母兽……这些禁忌早在乌萨斯人接受拉特兰的福音之前就存在了,贵族们也必须遵守这些“萨满与山精野怪之间的契约”。
这些规矩肯定有其存在的合理依据和科学原理,但威廉对此却不甚知晓也兴趣乏乏,作为伦烈男爵的长子,这片土地未来的主人,他的表现称得上令人失望。威廉的性格一向慵懒,虽然不太符合刻板印象里“霸道恶少”的风格,但也算是个无能的继承人,他的剑术水平稀松,伦烈家族祖传的源石技艺也只是粗粗掌握,连父亲手下的卫兵队长也打不过。
这届伦烈男爵的眼界比先人要开明得多,如果自己的儿子在武力上并无天赋,那么或许在学术上能有所开拓?事实证明他猜错了,圣主并不公平,有的人被祂关上了一道门,却又被开了一扇窗;而威廉属于那种“圣主关上了你的一道门还顺便上了把锁”的类型。
威廉的学习生涯非常苦闷,尽管惹的事可能没有别的贵族继承人多,但成绩肯定能在伦烈男爵的小贵族圈子里鹤立鸡群,倒数的那种。幸好乌萨斯还没有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入学资格考试,各大学的自主招生还有不少可操作的余地,终于把他塞进了一所办学资质存疑的野鸡大学里,让“堂堂伦烈男爵的继承人考不上大专”这种小贵族圈子大社死事件没有发生。
但毫无疑问的是,威廉知道,自己已经耗尽了父亲最后的那点耐心。大学毕业回家之后,他就没有得到过多少有实际意义的工作,而别的贵族继承人这会早就开始学习治理领地了,父亲的注意力也是全部灌注到了弟弟的身上,连骂他的次数也变少了。
仆人们的态度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指标,原本那种费心巴结他的热乎劲早就变成了尊而不敬的敷衍。看哪,他们都觉得伦烈家族的继承人是要换人了。除了萝拉,威廉的贴身女仆,还矢志不渝地忠诚于他。不过威廉也有点怀疑这是否是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弟弟不喜欢开大车才放弃了改换门庭的打算。
自从威廉在十几岁败绩显露的时候,父亲就和母亲便又“吭哧吭哧”地造了个儿子出来,颇有一种“大号练废了开小号重练”的味道。而糟糕的是,这个弟弟比起威廉来说要有天赋得多,而且还不贪玩、肯下苦工,似乎生下来就怀有针对威廉这个废物哥哥的伟大使命。
“那是什么?”
身边人的疾呼把威廉的思路拉回了现在,他甫一抬头,便看见一道矫健的黄色身影从枝杈间飞跃而过。
“是鹿,是鹿!快追!快追呀!”
遇到猎物的喜悦压过了父亲和弟弟带来的苦闷,打猎大概是在领地上唯一能带给威廉快乐的事了,至于原因……大概是因为指挥不了仆人至少能指挥猎犬,欺负不了别人至少能欺负野兔……反正是出自相当阿Q的心理体验。
“放狗,快放狗!狗儿,狗儿……好样的,给我紧紧地咬着它。”
旁边的红发青年大呼小叫地喊着,指挥着他带来的那几条猎犬左突右冲,威风得好似个将军。
此人名叫大卫,也是某位男爵的继承人,而且是不带引号的那种,风头正盛,能跟威廉做朋友算是给他面子了。当然了,威廉也能带给他不错的装b体验,比如大卫的这几条猎犬,都是血统纯正的灵缇,又细又长,跑起来就像一阵风。而威廉带的狗,嗯……他也不知道是什么血统,可能是土狗和哈士奇的杂交,看起来就挺憨。
威廉自然也想买灵缇,每个猎人都想要这样一条好狗,但以他目前的零用钱水平来看,买一条他就得吃土大半年。
“它跑到哪里去了?”
大卫在一个天然形成的岔路口勒住了马,这里已经看不见猎物的踪迹了,地上的蹄印与爪印杂乱不堪,难以辨别,只有几声尖利的犬吠偶尔还能透过层层林木的阻隔,到达他们的耳畔。
“应该是左边,让狗去追吧,我们慢慢绕过去,它跑不了的。”
威廉笃定地说道,他对自己的狩猎直觉颇有信心。
“你可确实看清了?我只瞧见一道影子。”
大卫的声音则明显有些不太确定,
“也许是野猪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错不了,那肯定是头鹿!而且是一头有着漂亮长角的雄鹿,我们的运气可真不错。”
威廉的语气中透着难以抑制的兴奋,狩猎的一大快乐就是追逐这种漂亮而有价值的猎物。
“是吗?那我要它的角,鹿皮就留给你了。”
大卫坏笑一声,当即打马朝着左边的岔路疾驰而去。
“这家伙……”
威廉不由嘟囔了一声,想着要不让给他算了?反正自己这继承人多半是做不成了,还不如努力把大卫少爷舔开心了,到时候还能去他那里蹭蹭饭,当个狐朋狗友。
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又产生了另一种冲动。如果他自己打下那头漂亮的雄鹿,将之作为礼物送给父亲呢?那对漂亮的鹿角真是积年罕见,摆在父亲的城堡里也毫不逊色。父亲会不会因此高兴一点,就算不能因此对自己改观,至少也能少摆些臭脸?
其实他并不想考虑父亲的事,只要一想起那张严肃的、好像谁都欠他钱似的的冷峻面庞,他心中仅有的快乐都会登时被冲个一干二净。说起来,他喜欢春狩的原因也是因为男爵大人不参加。秋狩虽然规矩少,但只要父亲在身边,他就注定与快乐、放松这类的情绪无缘。
但他还是会想着去讨好父亲,为什么呢?得到那个老东西的称赞有那么重要吗?还是说他始终放不下男爵的爵位?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走上了一条陌生的林间小道。
这里是哪里?我走了多远?
他吹了两声口哨,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看来猎犬们并不在附近,自己的确走了很远。
现在该怎么办呢?试着走回去?大卫要是知道自己迷路了,一定会狠狠地嘲笑自己。但不回去又怎么样呢?难道等仆人来找自己……等等!
他注意到前方的灌木丛间一抹不自然的棕色,眯眼细看,那并非枯死的枝桠,而是雄鹿的角。
机会送上门了!
威廉连忙屏住呼吸,比对着鹿首的位置,缓缓举起已经提前上了弦的机械弓弩。他不敢用射速更快的电磁弩,担心加速线圈的静电声会惊扰到猎物。
三……二……一……发!
弩箭精准地钉进了鹿角下方应该是脑袋的位置,连带着整个鹿头都栽倒下去……看来是一击毙命。威廉压住喜悦的笑容,拔出腰间的猎刀,猛地向着灌木丛扑去。拨开碍眼的灌木之后,威廉的笑容瞬间凝固,他感到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头顶,甚至不敢移动自己的身体。
是的,那头健壮的雄鹿就伏在面前,自己的箭也深深没入它的头骨,这本是值得开心之事,如果他忽略雄鹿脖子上那个骇人的巨大缺口的话。
这头雄鹿是被咬死的,某种极其可怕的野兽直接咬断了它的气管。但问题是,咬死之后为什么不吃,反而要离开呢?威廉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背后的林木发出一阵抖动,他咬着牙转头回望,一头巨大的灰狼正缓缓地向他走来。
这头鹿只是陷阱,而他才是那个将要被狩猎的猎物。
见鬼!
他颤颤巍巍地举起备用的电磁弓弩,加速线圈已经被启动,嗡嗡作响的静电声给了威廉稍许安心感,但转瞬即逝,他并不确定电磁弓弩的一击能否杀死这头野兽。伦烈家族的家徽正是一头灰狼,但眼前的这头畜生可不会因为自己是伦烈家族的图腾就对威廉口下留情。
如果威廉被它咬死的话,以后或许会诞生一个叫作“伦烈好狼”的讽刺故事,但很显然,威廉并不想成为这个讽刺故事的主角,他必须想办法求生。
这和打猎不一样,打猎的时候有猎犬的簇拥、有仆人的保护,这种贵族活动中没有太多的风险。但现在他只有自己。这或许是某种预示,等他彻底失去了继承人之位,他就会真正地变成像现在这样的“孑然一身”。
是威廉先动的手,猎手总是比猎物要有耐心。
威廉知道自己只有射出一箭的机会,要么一举成功,要么被撕成碎块。他的射术远不如自己的弟弟,后者甚至能让城堡的教头自愧不如……但他只有射出一箭的机会。
于是他扣下了扳机。
在关键时刻突然爆种是小说才有的情节,“废物继承人在生死关头一箭射死野狼从此王者归来”的剧情也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他的剧情乏味而合理,稀烂的射术再加上过度紧张使得那枝救命的箭失却了准头,从灰狼的肩上擦了过去,连皮都没有蹭破。
被激怒的猎手意识到机会的到来,用尽全力向绝望的猎物发起扑击,是时候结束了。廉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他甚至没有勇气见证自己的死亡。
但结果并非如此。
一道强横的剑气破开茂密林木的阻隔,直接击中了灰狼的腰部。那头可怕的野兽正跃起到半空中,根本没有躲闪的余地,于是那道剑气毫无阻碍地破开了它的腹部,险些将它直接劈成两截。
那头灰狼的生命力非常强大,受了这样的伤也没有死去,它抽搐着,可悲地趴伏在泥连,就像被抽去了脊椎似的,蛆虫般地爬行着。半截肠子从它的肚子里漏出来,在地上拖出一道黑红色的血迹。
剑气的主人姗姗来迟,那是一道接近两米的高大身影,全身都包裹在厚重的黑色铠甲之中,他每走一步,威廉都能隐约感觉到大地的颤抖。他的头盔上有着巨大的扭曲尖角,这种形状的角不曾出现在别的动物头上,那并非臆想出的装饰物,而是原原本本地从他的头上长出来的。
那是,萨卡兹人、魔族的象征。
“格雷特爵士!”
威廉兴奋地呼喊道。格雷特爵士是父亲的重要臂助,是在整个男爵领中可以排上前三的强者。格雷特爵士的出现就意味着自己的安全,自己的弱小与格雷特爵士的强大之间构成了强烈的反差,这让威廉又感到些许失落。
铁罐头一般的格雷特爵士对威廉略一点头致意便转身离开,这倒不是轻视他,前者从来就不喜欢说话,就是面对伦烈男爵也常常保持沉默。更何况,自己只是个名不副实的继承人,格雷特爵士能来救他就已经是很够意思了。
根据威廉的了解,格雷特爵士的日子恐怕也不好过,作为在整片大地上都受尽歧视的萨卡兹人,在男爵手下身居高位和被架在火上烤没有区别,要不是他和他手下的萨卡兹雇佣兵武力过硬,否则早就被其他派系给吃干抹净了。
威廉摇了摇头,走向那头还在挣扎的灰狼,后者已经没有丝毫的抵抗之力了。它看起来很可怜,远没有之前那么吓人,也没有之前那么……尊严,威廉感到一阵五味杂陈,但还是用猎刀干净利落地结束了它的痛苦。
他刚想和格雷特爵士讨论战利品的归属,却发现后者已然走远,于是他只好自己拖着雄鹿和灰狼的尸体往回走,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双倍快乐”,反正大卫看见他的时候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你真的解决了一头灰狼?圣主在上,那也太不可思议了!你看看那个头,天,它能一口把我咬死!”
就是回去城堡的路上,大卫也说个不停,逼得威廉只能承认是格雷特爵士的功劳,这才让大卫的嘴消停一会。
“哎!那边是什么?稻草人吗?”
大卫的嘴很难停下来,即使灰狼的话题过去了,他也会想办法找出新的话题,而威廉除了当一个忠实的听众以外别无他法。
“不太像,我们去看看。”
威廉顺着大卫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一个人形的物体正高高地立在麦田的中央,的确很像稻草人,如果上面没有停着那么多乌鸦的话。
等他们靠近之后,那件人形物体才展现出全貌。那是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女人,死掉的女人。她的全身紫灰干瘪,眼珠似乎早就被乌鸦啄食了去,只剩下漆黑瘆人的空洞,仿佛能把人的灵魂给吸进去,而死者的脸颊上挂着两条红黑色的血迹,又如死者的眼泪。
“这是怎么回事?”
“你不知道?”
“父亲平时不允许我到处乱逛……我也……”
“她身上挂着牌子呢,我念念……啊,是她的罪状。她交不上应交的田税,不仅不想办法补足,反而向男爵请愿要求降低田税。因此她不仅本人早被钉死示众,亲属们也得被投入矿场……哼,真是个狂妄大胆的刁民。要是人人都像她这样,天下岂不是得乱套了?”
大卫有些气愤地说道,
“我爷爷还在的时候,就有一群刁民聚集起来想逼他减租子,把爷爷困在城堡里不敢出来。真是反了天了,要是老百姓说什么就是什么,那我们还当什么贵族?粮食不够了,不会提前存一点吗?不能在家里乖乖饿死吗?!明明是好吃懒做,不会理财。我看就是给他们惯的!”
“那你爷爷后来是怎么解决的这事?”
威廉有些好奇地问道。
“怎么解决?嘿,我爷爷骗他们说要谈判,把领头的骗进来杀了,剩下的自然就做鸟兽散了。想跑,可没那么容易,爷爷当即派出骑兵追杀这群刁民,凡是拿过武器的一个都不能留!你可别心疼钱,我跟你说,他们跟花花草草没什么区别,就得定期清理,剪掉长歪的枝桠才能长得好嘛。”
大卫口若悬河、滔滔不绝,颇为自豪地向威廉介绍着他们家对付刁民的“先进”经验。毕竟大卫他们家在南方,人烟繁盛,农民就跟地里的韭菜一样噶了一茬又长一茬。伦烈男爵领就禁不住这种折腾,一般不能株连太多。
“刁民……”
威廉看着那具凄惨的尸体,木然地重复了一遍,咀嚼着这个词汇所代表的含义。他突然想起来,女人的脸颊那么干瘪,或许不是死神的作用,大概是在生前就已经饿成那副鬼样子了。
“别发呆了,威廉。我们走吧,这没什么好看的……我家那边也经常这么收拾不听话的农奴……哦,现在不能叫农奴了,得叫雇农……还是别的什么,算了,反正都一个样。”
都一个样?威廉可不敢这么说,官方的宣传口径都是“农民们过上了有尊严的生活,日子越来越好了”,不过实际情况每个人都心知肚明,除了皇帝陛下。说不定他还在欣欣向荣的梦里呢。
和大卫分开之后,他也一直想着刚才看到的那个死掉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无法像大卫那样怡然自得地看待此事。
“威廉。”
伊尔查·伦烈,他的父亲,现任伦烈男爵,正骑着一匹灰色的骏马,缓缓地越过那条泥泞的小道。
“父亲。”
只是听到那个声音就好像大雨淋在头上,威廉不由打了个寒战,连忙甩掉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快步上前、自觉地挽起灰马的缰绳,像一个恭顺的仆人那样走在前面,替他的父亲牵马。
灰马像蒸汽机一般吞吐着白雾,它高高地抬腿,慢慢地落下,如往常一样踏着傲慢的步子,并没有给威廉多少超出普通仆人的尊重。
“这一早上的收获如何?”
伊尔查算不得健壮,却也不算瘦弱,骑在马上,整个人就像铁条一样干练。他抹了抹唇前那把整齐的短硬灰胡,像是随口一提般询问道。
“我打到了一头鹿,还有几只野兔。”
威廉显得非常紧张,磕磕巴巴地回答道。显然,他期盼着得到父亲的鼓励或者至少认可。
“是吗?我可听说你对付了一头野狼。”
威廉没法从父亲的语气中听出任何失望或满意的感觉来,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在父亲面前撒谎,在这个他最害怕的人面前根本不可能藏起哪怕一丁点秘密。
于是他干脆坦白道:
“不,那是格雷特爵士的功劳。”
“哦……”
伊尔查故意把声音拖得很长,使得其中充满了某种讽刺的意味,
“至少你还有颗诚实的心。”
威廉不敢回应伊尔查的讥讽,而这懦弱的表现只能让后者更为失望:
“算了,带上那匹狼,跟我来。”
伊尔查男爵带着威廉到了一间磨坊里,面对着磨坊促狭灰白的墙壁,威廉感到有些无所适从,自从成年以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和父亲像这样独处过了。
“那些流浪的萨卡兹人,我收留他们,供他们吃穿、赏他们金子……他们替我看守矿场,替我清理掉那些乱民和暴动的感染者,看起来既忠诚又可靠。但你可别忘了,魔族佬也大多是感染者……”
伊尔查提着灰狼的后颈,把那具巨大的狼尸摆上桌子,
“当一个猎人杀了一匹狼,然后带着猎犬去看狼的尸体时,他必须小心谨慎,避免犯任何错误,因为这只猎犬和狼之间仍然有某种血缘,这是任何猎人都不该忘记的。“
“您说得对。”
威廉的回复有些心不在蔫,他不敢去看那具灰狼的尸体,尽管它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四肢僵硬、体毛凌乱,但那双没有闭合的眼睛还是杀气腾腾、锐利如剑,让威廉心有余悸。
“克雷格下手太重了,不然就能有一张很好的皮子。”
伊尔查轻叹了口气,拔出猎刀,从灰狼颈部的创口处下刀,流畅地剥开死狼的血肉,露出下面森然的白骨。
“让我稍微提醒你一下。等到明年,你的弟弟就满十四岁了,按照我们家族的传统,到时他也可以加入狩猎。你知道,他的箭一向比你射得准,而在文书工作上更是……算了,还是给你留点面子吧。”
对于父亲提起的这个话题,威廉一点也不觉得意外,也许是父亲终于下定了决心要废掉自己了?
“好些人……其中也包括你的母亲,一直在劝说我剥夺你的继承权。”
伊尔查甚至没有抬过头,他一边认真地剥着狼皮,一边用闲谈般地语气说道,
“虽然长幼次序不可悖逆,但你也知道,我并不是我父亲的长子。”
“我记得霍伊克舅舅是在打猎的时候出了意外……”
威廉的声音很低,父亲提到的这件事属于家族的禁忌,如果仆人乱嚼舌根至少得被狠狠地抽一顿鞭子。
“你记得不错,我的那个哥哥既懦弱又无能,肥得像一头猪,除了打猎一无所知,但他还是我的哥哥。无论怎么样,只要他在一天,我就永远当不上伦烈男爵。直到后来的某一天,他的马在林中跌倒,他被一下子甩出马鞍,那颗不幸的脑袋正好挂在尖利的断枝上。”
伊尔查的语调悠然,他成功把左半边的狼皮给揭了下来,这才抬头瞥了一眼他那局促不安的长子,
“别这么看着我,那天我并不在场。”
“您为什么要同我说这些?”
威廉感觉自己已经无法再忍受这种压抑的氛围,于是他努力抬起脑袋,几乎是在质问道,这是他第一次如此勇敢地同父亲说话。
“因为你是我儿子。”
伊尔查男爵沉默了片刻,然后神情复杂地看了他一眼,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因为我是你儿子……我还是你儿子吗?威廉感觉身体发虚,但他还是强迫自己继续提问:
“您究竟想要我怎么做?”
“我会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能够去面对比公鹿和野狼更富有价值的猎物,对你、对我、对整个家族都意义非凡的猎物。”
伊尔查认真地看着他。
“那是……什么?”
“前两天到访的那位阿拉卡季先生,你还记得他吗?我要你把他送回去。”
“您要去湼瓦山郡?”
威廉顿时一个激灵,他想起了这些天来听到的传闻,土匪的肆虐、感染者的暴动又或者来路不明的军队,湼瓦山郡的上空仍然盘踞着一团阴云。
“不,认真听讲,威廉。不是我,是你要去。”
伊尔查轻柔地剥下狼爪上的皮,
“哦,对了。这次你不能带走我的军队,因为他们都挂靠在第三集团军的编制内,调动会留下痕迹,那样就有可能让我们某位不安分的邻居察觉到……我敢肯定,卡拉城中发生的那起变故一定有他的份。”
“那我该怎么……”
土匪也就算了,夏洛子爵可是比父亲还要强大的存在,如果他也要插一手的话,自己怎么可能对抗。
“别急,威廉。我还不至于绝情到让你赤手空拳地去送死,我会想办法匀出两三百卫兵给你。另外,我还会给你征召民兵的权力。当然,考虑到春耕将近,你也不能一下子带走太多青壮劳力,大概……嗯,你看两千人如何?”
“足……足够了。”
威廉可没觉得父亲突然改善对自己的态度,自己就能讨价还价了。反过来,父亲的态度越好,就越能说明此行的危险性。
“不用口是心非,威廉。两千人足以对付那群乌合之众了,但未必就能震慑到我们的邻居。因此,保险起见……”
说着,他把猎刀深深地刺进灰狼的胸腔,依次割开那些碍事的筋膜,让自己的手臂到肘部全部染成深红色。然后他把手探入狼尸,掏出那颗血淋淋的硕大心脏,随手用猎刀旋下一块肉,就那么插在刀尖上,直直地递到威廉的嘴边,血腥味冲进他的鼻子,残留的血珠正沿着匕首的刀锋淌下,
“我给你萨卡兹人。”
威廉知道自己不可能拒绝,从出生到死亡,他从来就没有过其他的选择。于是他强迫自己睁着眼睛,忍着那股令他作呕的腥味,将那块带血的狼肉吞入口中。
他用力地、几乎是满怀恨意地咀嚼着,仿佛在粉碎他的仇敌。但这并不容易,生肉比他想象的还要坚韧,在吞咽下去之前近乎折磨。但他最终从浓稠的血肉中尝到了一丝回甘,仿佛是作为之前那段折磨的安慰。
难道这就是某些人嗜血的原因?
这股味道使他着迷,使他更加贪婪地撕咬着那块狼肉。但威廉没能注意到的是,他的舌头刚刚被锋利的匕首划伤了,那丝所谓的甜味实际上正是来自于他自己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