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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了,懂法律的人真的傻了。这两条法律,完全是针对他们啊!
说一条,和区内的保险司,收购了他保险司的话,就会动对方的同,转成己价的同。
这条内容,单是没什问的。
毕竟每个区域有不同的法律,为了避免麻烦和纠纷,有司就会转变同,而有区域也有关法律支持,规定必须转换适己区域的同。
举个简单的例子,同一份同,两个区域内,税率可能不一样,一个要交百分十,一个要交百分十。
这样话,就能调整定价了,让两个区域内的同价格不一样。
这问来了,区域和区域间未隔开,人哪儿就哪,在这里签同贵了,我就隔壁区域,是同一司。
这样一来,扯皮的就多了。
于是,有区域就出台了关法律,如,收购同的同,动替换为母司的同。
这样一来,虽这同产生的税,也要交给母司的区域了,节省了多麻烦。
至于税的问,区域内的官员们倒也无所谓,他们是轮换的,过一段时间就走了,稳定才是要的。
所以,换同实算是较见的况。
是,保险行业是一个兴的行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不能少吧,能说乎没有。
也没人到,杜克会来这一招!
,仅仅是换同的话,倒也不至于让大震惊,甚至是惊慌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