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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余笙,在当了两年兵后,一休年假。
在方策大三时生的三晚上十一点左右,他坐的轻轨到达渝庆区松街站。
他往出站方走,需要乘坐一条极长的扶梯,当时乎所有上下的人选择了扶梯,有一个穿着黑踝裙的女人,从步梯上缓缓走下。
像走红毯的女郎一样瞩目,的妆容打扮,没有女郎般精致,甚至能称为另一个极端——发丝湿润而凌乱地贴在脸侧,妆面污浊,睫毛膏下两条黑线在眼下,鲜艳的口红污着嘴周,就像个刚受了伤的漂亮女人大哭一场后的模样。
大部分人在,有一两个思不纯的男人冲他吹口哨,中一个趴在扶调戏着:“诶,美女,咋儿啊?”
余笙在这一声话后才抬的头,才到刚从身侧而过的。
他到了侧颜,苍白,消瘦。
一眼,他便认出了人,是林欢。
怎这副模样?
余笙不能确定对方愿不愿在这种况下熟人到,他便没有刻跟打招呼。
,他打算出站趟家,再赶着十点之方策从宿舍揪出来聊个一晚上的,林欢刚才的神,来太丧了。
似丢了魂儿的行尸走肉一般,这样子的,他高中时见过一,在他狠狠揍了差点暴的人之后。
他不安,乘扶梯到达出站口,摸出,给林欢以的号拨了过。
了,头不说话。
余笙:“没吧?我刚。”
他还没说完,头的女音沉沉的:“余笙,我没脸见阿了”
他还没问出话,里“咔哒”一声,像是落在了地上,随后有人在喊“喂,什,后退!后退!”
余笙里有不太的感觉,说不上来,折往步梯走,走了步,发现阶梯上每隔步便有一滴血,一下,是林欢刚才走过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