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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对于余笙是多奢侈的词。
他坐在车站的花台,方策西一踹在裤兜里,一扯唇上的干皮,丝毫没觉这两个男人的对话,跟己有什关!
在儿,走是不走
“不打算发点什?”余笙拉下的帽绳,方策西不不躯下身。
“发什?”一经的。
余笙一眼的长发,身,按下的头头发长了,脑子还是这不像个女的,操!
遂和包塞怀里,脾挺燥地“走走走,快走,回闻骚味儿吧!我不送了,有缘再见!”
塞完便转了身,头也不回。
方策西抱着包,他走出有米远,才在地,用语音回了南帮我跟他们说声抱歉,我今不回,我回请和他们吃饭,香包我带回来,他真买了30个!
随后背包奔跑着没有回过头的男人。
靠近他时,脚一瞪地,跳到他的背上挂着“喂,身份证没还我,我怎走?”
余笙站定在地,却不敢回头,更不敢说话抬擦掉终于溢到眼眶边的泪珠。
他一没回头,是为从转身一刻,难受的绪就上了头,眼眶在走出步后,就已经红了。
永远舍不的个人,是他余笙,永远更在乎的个人,像也是己。
方策西苟着头他,还用搓了搓他头顶“啧,身份证!”
余笙头偏另一侧,摸出裤兜里的身份证,他刚顾撒,忘了身份证装回包了。
而他偏头的一方,是一排门店,对的门头侧边,是碎镜面。
方策西从镜中到了双湿润的双眼。
他没注到,视方,食中夹着身份证往后,带着股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