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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穿着一身黑衣,在这初秋的夜里还披了一薄薄的黑色丝绸斗篷,严严实实地遮住了己的脑袋,露出半张倾城绝世的脸。
有面熟。
似在哪里见过一样……
不来。
时景犹疑地问:“子,咱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斗篷男默了默,了时景中的荷包:“这个是我的。”
像是释了他们间的渊源。
时景连忙将荷包递给了他:“哦,给!”
眼着斗篷男为挡下的一刀淅淅沥沥地还着血,神有焦急:“贼子的匕首不不净,的伤口要尽快处一下,否则要是感染了可就麻烦了!”
古这种医疗条,伤口如感染的话,怕是连截肢不到,就能死?
这不行!
时景一拽住了斗篷男往拖:“隔壁摊子卖酒!跟我一块。”
斗篷男愣了一下,要挣开的,也不为什,双脚却不听唤地顺着的步伐而动。
到了摊上,时景转过身,讪讪地伸出来:“个,我身上没带钱……”
斗篷男讷讷地将荷包递了过:“哦。”
买了酒,时景寻了个安静无人的地方让斗篷男坐下,轻轻挑开他鲜血侵染红的袖,后将烈酒均匀地洒了下,为伤口清洗消毒。
“有点疼的,忍一下。”
“哦。”斗篷男轻轻应了一下,遮住一半的面庞连皱没有皱一下,是安静地着时景法落地处伤口,后撕下面柔软的衣裳衬里将刀口缠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