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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洛在圣地避难所生了几天,也本弄懂了这里。
圣地避难所全部在沙漠地下的石窟中,置偏远,有一多个人,领头的是钟洛的半个便宜爷爷老钟头,其它人则是分组外出“觅食”。
至于钟洛这几日的食物,简是不可描述,我还是决定描述一下,黄色的一大块口感似于虾的肉,带着令人能吐出来的臭味,钟洛是钟启桐硬塞了一块在嘴里,说必须进食,而浓稠的黄绿色液体,钟洛却不敢入口。
几天后,老钟头把钟洛划入钟启桐的队伍里,让他和钟启桐学学,以便之后上地面上“觅食”,他们可不吃白食的废物。
“嘿,我的好大儿,天就上去了,激不激动!”
钟洛给了他一个白眼,自从老钟头叫钟洛是半个孙子的时候,钟启桐就开始叫他好大儿,钟洛也能给他的组长一个礼貌的白眼儿。
“好大儿,着。”
钟启桐扔给钟洛一把弯刀,体黑色,刃磨得。
“咱们这地方,金属是稀罕东,将就用着,以后老爹给换把铁的。”
不要把人随便入儿子啊喂!钟洛内心咆哮。
煎熬的一夜,夜里,钟洛着自己的过去,自己为会从他们口中的禁区内出来,自己以前到底是谁?钟洛陷入人生三大哲学问中久久不能自拔。
二天,钟洛来到一个石窟中,与钟启桐小队合,这个小队除钟洛一个人,队长钟启桐,男队员朱智勇,周朴华兄弟,范厚;女队员婷婷,关欣。
值得一的是,由于人欧米伽素耐力低,容易突变,而往往控制不住,许多变异都崩坏了,而大多负面变异也不到这个时候,所以,时一个正面变异都十分珍贵。钟启桐有微微的肌肉变异,密度度略有加,这是他的口述,而范厚的手臂上则生出肉眼可见的黑色角质层。这是他们小队的战力。
个人都背好用不生物皮的背包,带好刀,钟启桐上了梯子,轻轻撬开上面的铁门,黄沙漏了下来,伴黄沙落下的,还有刺眼的阳,在地下适应了灯的人,都眯着眼望着上。
地下的人一个个鱼贯而出,铁门一关,黄沙之上就孤零零剩下这个人。
个人排成单纵队,在沙漠里搜索前进,一上,除了黄沙和风化石,还有就是一种土黄色的似于仙人掌的植物,人们叫他玛亚草,里面全是腥臭无比的汁液,这也是为一可以在欧米伽浓度高的沙漠里生长的植物。
钟洛脸色不对,嫌弃地望着玛亚草:“钟哥,我们之前喝的就是这玩儿?”
“不是,这玩儿还没人能喝下去,有沙漠里的圣甲虫吃得下,我们则是猎杀圣甲虫,我们吃的是圣甲虫的肉和血。”钟启桐到前方地平线上升起的几个黑点,笑了,“这是说曹贼,曹贼就到啊,好大儿让,让爹给表演一手——二小队,弧形队列!”。
听到令,人立刻形成一个弧形,钟启桐和范厚在前,然后两边是朱家兄弟,外是婷婷和关欣。
“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