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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秋。
上海,法租界。
王飞悠悠醒来,感觉头疼欲裂,他努力地睁开眼睛,打量着陌生的环境,让他十分疑惑。
昨天晚上,公司搞了一个聚会,本以为要升职加薪的他,却被告知由经理的小舅子取代了,因此,喝的有点多。
依稀记得,自己似乎被好心的同事送进了旁边的一家酒店……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是一个很阔气的房间,淡淡的檀木香充斥在鼻孔。镂空的雕花窗,射入斑斑点点的阳光。
细细打量一番,身下是一张柔软的大床,床头有精致的雕花装饰,看起来价格不菲。
房间中放着一张黄花梨的木桌,上面一左一右摆着两支又粗又红的蜡烛。
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孙中山的画像,左右挂着一副对联,乃是:“为国为民一生不懈,坚韧不拔振兴中华。”
王飞不由得费解起来:“我是谁?我在哪儿?”
这时,一道冰冷机械的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系统检测到您已经苏醒,请宿主确认,人体改造系统是否正常开启?”
“什么东西?是谁在说话?!”王飞被耳旁的这个声音吓了一跳,他打量四周,发现并没有其他人过来。
“请宿主确认,系统是否开启?”机械的声音没有任何感情,只是按照某种特定地程序重复询问。
这一次,王飞听清楚了,声音看似在耳旁,其实是来自他的脑海!
“系统?”
王飞闲暇的时候,也会去起点阅读一些小说,知道当今穿越者必备的技能,也就是俗称的金手指,几乎是各种系统。
“请宿主确认,系统是否开启?系统温馨提示您,你一共有三次选择的机会。”
“确认开启。”
王飞的脑子现在一片混乱,按照逻辑,似乎他真的穿越了。但这一切,感觉像是在梦里一样。
“叮!”的一声。
“人体改造系统启动完成!宿主王飞,已经彻底绑定成功!”
王飞立即询问道:“什么叫人体改造系统?”
系统在开启之后,似乎有了一些智能,回答道:“本系统对宿主的某些肌肉和骨骼进行特殊改造,着力打造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超人战士。”
“超人战士?这么牛的吗?”王飞十分怀疑。
“宿主不用怀疑,本系统承认,现在还处于研发阶段,而且每一次改造都未必能成功。”
“什么意思?”
“就是说,改造有可能失败,宿主有可能变成一个残疾人。”
“这……那我岂不是相当于一只小白鼠?”
王飞明白过来,这破系统完全是拿着他做人体实验啊。
系统立即安抚道:“本系统对宿主还是很友好的,不会发布难度系数大的任务,而且惩罚很低。”
“有些任务可以拒绝不?”王飞问道。
“当然可以,如果拒绝,不能获得相应的奖励。”
王飞想了一下,继续问道:“我想知道,第一个任务是什么?”
“宿主,您好。欢迎来到第一个平行世界——《我的团长我的团》,第一个任务是加入川军团。”
“我去!”王飞听着系统的提示音,心里不断咒骂着系统的研发人员。
并且,《我的团长我的团》,他看过好几遍了,龙文章、孟烦了、迷龙……这些人,他都不陌生。
看这部剧唯一的感觉是,战争真的很苦、很惨、很真实。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房间外面忽然响起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孽畜醒了吗?”
一个洪亮威严地声音传来。
“少爷昨晚喝的有点多,现在肯定还没醒。”另外一人回答道。
“哼!他都被你们惯坏了,昨夜晚去酒店花了一万块现大洋!难道我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被这个声音一震,躲在王飞身体之中的另外一个魂魄,似乎获得了某种力量,想要驱赶王飞这个外来物种。
两个魂魄你争我夺,一场厮杀在身体里悄然上演,只是,王飞求生的意志比较强,而且还有系统帮助,迅速占领了上风。
最终两种魂魄交融在了一起……
门被打开了,一个虎背熊腰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根皮鞭。
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管家模样的仆人。
“老爷,还是收起您的小皮鞭吧?少爷刚从军校回来,和朋友们聚会吃饭,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一群狐朋狗友而已!昨晚的事情都已经传遍了,他大话一吹,包下了三层酒楼,还给每个狗友分配了一个女孩,好多家长都给我打电话了,这做法简直太不像话了!”
“少爷如今也长大了……男人嘛……这事正常……”
“福伯,今天你什么都不要管,老子要不狠狠地收拾一下小王八蛋,以后还不反上了天?”
这个中年男子不是别人,正是王飞的便宜父亲——王金荣。
王金荣是振华银行的行长,兼抗敌救援会的会长,也是法租界公董局的华董,这可是华人在法租界获得的最高地位。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他还是8地下世界的真正掌控者。
王金荣怒气冲冲地一脚踹开门,拿着皮鞭就闯了进去。
王飞制服了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暗自松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然后,他抬起头,打量着拿着皮鞭的那位中年男子。
身材挺拔,西装革履,一双浓眉大眼,面色十分严峻。
“醒了?”
王金荣看起来很生气,如此的败家,岂能不让他生气?
“嗯……”王飞也不知如何开口,只能含糊地答应着。
“把屁股撅起来!”
声音很严厉。
就在王飞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他的那位便宜母亲来救场了。
“王金荣,你要是敢动我儿子的一根毫毛,今天晚上,你就准备睡沙发和跪搓衣板吧!”
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从外面急急忙忙地跑进来,护在王飞的身前。
看着护犊子的张素琴,王金荣颇有些无奈,放下手里的皮鞭道:“你们一个个就惯着他吧,昨晚你们不都看见了吧?什么叫挥金如土?什么叫败家子?就算有亿万家产,也经不起他这样的挥霍呀!”
张素琴反驳道:“哼,你自己有军人的梦想,自己完不成,非要逼着自己的儿子考军校,现在儿子好不容易毕业回来了,不得和朋友们一起聚一聚,联络联络感情?我儿子可都已经二十岁了,是不是也该找媳妇了!?”
“所以,你就给了他一万块钱,去酒楼找女孩?”
“我是让他去外面找,谁知道他去了酒楼。”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差点儿吵了起来。
王飞默默听着,原来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为了儿女的婚事,无所不用其极。
最后,王金荣叹了口气道:“为了改掉他的坏习惯,我已经决定了,把他送进远征军。今天早上,我给他报名了。”
一句话,让张素琴几乎惊慌,脸色都白了:“你这是让儿子去送死呀!”
福伯劝道:“夫人,我本想托人把少爷从名单上划掉,只是……老爷说,已经拖托虞家的人帮忙照顾,就是去缅甸溜达一圈,但有了这个履历,回来就能晋升,而且后面的仕途平步青云。”
王金荣也懒得继续解释:“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
张素琴看着帅气的儿子,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道:“你父亲的脾气,你也知道,他决定的事情,八匹马都拉不回来。这是振华银行在滇西的保险柜钥匙,你拿着它,等有急用,就取出来用。在外面千万别苦了自己。”
她把钥匙塞进王飞的手中,继续说道,“另外,我再去看一看你分到了那个团,托上面的人帮忙多照顾一下,最好分配到后勤。”
张素琴走了,王飞拿着保险柜的钥匙,脑袋真的有些懵。
他的老爹很有钱,这样说来,他应该是个……富二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