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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大人,也凶残,传言他们在年至少犯下了十八条桉。”约翰过马兰的黑帮资,他越越觉得这个地方有让他口水,于是他的眼神中目闪烁着莫名的神,脸也变得有贪婪。
这让斯达有疑惑,以为约翰觉得他在说谎,于是他再调
“约翰,他们是一亡徒,他们还和他帮派有密切的联,甚至在警局以议会有朋友。”斯达对于约翰的了不多,在他住庄园,大多数是在谈洛杉矶的,以他们所需要的走私高档酒生,还有享受约翰对于客人的待遇。
他当约翰有家经营的还算不错的侦探,还拥有一大片土地跟不少马匹,还有一两家型罐头工厂。
除之他对于约翰他一无所,为他来巴黎,对于这种地方的城市他没有丝毫要到处逛逛的兴趣,也没有要处走走调查约翰的背景。
所谓的大片土地在他来地方的土地就不值钱,就连约翰的家侦探,他也以为依靠警局勉下的侦探而已。
唯一值得称的就是约翰的座庄园,还有他吃的东较奢侈,在斯达观点中像约翰这种年纪有钱的人奢侈一。